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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18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进驻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相关国有企业:

《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5日


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进驻运行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6号)、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8〕54号),切实做好新建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和运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履行中心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科学布局服务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有效整合服务事项,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努力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服务环境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行政服务中心。到2018年10月1日前,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创新原则。立足以改革的方式解决突出问题,从大处做到功能设置优化、窗口布局合理,从小处做好引导、帮办、代办、快递送达、刻章服务和休闲服务,努力营造优质服务环境。一是服务事项“能进尽进”,做到“进一扇门、办一揽子事”;二是优化审批和服务窗口,按办理事项打造八大功能板块,实现最简最快办理;三是实施星级酒店式管理,营造干净、舒适、温馨的综合环境。

(二)便民高效原则。凡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能进尽进,如因涉及保密、办件量极少等原因确实不适合进驻的,需报经市政府同意。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规范申请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要素,彻底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奇葩证明”,以“最多跑一次为原则、跑多次为例外”,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职能整合原则。对进驻事项进行有机整合,划分功能区域,实行“一门办”“一站式”服务,彻底解决“两头跑、多头跑”问题。对办件量少的事项,统一整合到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窗出证”。同时整合市、区相关部门职能,将部分乐都区户籍管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等办件量大的服务事项,整合纳入市级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

(四)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服务标准和办理程序,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服务协调督办,统一服务绩效评价,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通过展板、办事指南、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面公开进驻窗口单位的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权责清单。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三、功能区划分和窗口布局

(一)功能区划分。中心服务大厅设置A、B、C、D四大主功能区和休闲等候区、自助服务区、银行服务区、便民服务区等功能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功能整合成公安办证和车辆管理区、商事登记服务区、纳税服务区、公积金业务服务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区、投资项目审批区、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区和社保服务区八大板块,涉及32个进驻单位行政审批事项69项、服务事项388项。

A区(一层北部):进驻公安局和车管所2个单位,涉及事项包括证件办理、交通出行、出入境管理、公安消防业务和车管所所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B区(一层南部):进驻税务局和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务局、档案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安监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气象局、地震局、编办、文体广电局、旅游发展委、司法局、农业发展委、安全局、民宗局、残联等21个单位。其中将审批事项和办件量少的交通运输局等20单位设置4个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涉及事项包括税务局征收,代收、价格调节金、等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C区(二层北部):进驻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不动产交易登记、公积金中心等6个单位,办理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业务以及不动产交易登记和公积金相关业务。

D区(二层南部):进驻市场监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个单位。涉及事项包括商事登记服务相关业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

一层东部设置便民服务区(复印、刻章、缴费、快递等)、银行服务区、引导台;一层南部设置纳税自助服务区;二层东部设置休闲等候区,提供咖啡、茶饮和报刊杂志阅览服务;二层南部设自助查询。

(二)窗口布局。进驻中心大厅部门和单位共32个,计划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及首席代表等相关人员108人。窗口分配如下:

A区设置24个窗口,分别为公安局 14个窗口(A101-A114,职能办公室A21-A26)和车管所10个窗口(A115-A124,职能办公室A28-A29)。

B区设置22个窗口,分别为税务局16个窗口(B101-B116,职能办公室B21-A27)和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务局、档案局设置1个综合窗口(B117,职能办公室B28);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安监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设置1个综合窗口(B118,职能办公室B28);气象局、地震局、编办、文体广电局、旅游发展委设置1个综合窗口(B119,职能办公室B29);司法局、农业发展委、安全局、民宗局、残联设置1个综合窗口(B120,职能办公室B29);预留窗口2个(B121-B122)。

C区设置24个窗口,发展改革委2个窗口(B101-B102,职能办公室C21),城乡规划建设局2个窗口(D103-D104,职能办公室C22),国土资源局2个窗口(D105-D106,职能办公室C23);环境保护局2个窗口(D107-D108,职能办公室C24),不动产交易登记8个窗口(C109-C116,职能办公室C25-C28)公积金中心8个窗口(C117-C124,职能办公室C29)。

D区设置16个窗口,分别为市场监管局6个窗口(D101-D106,职能办公室D21-D2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个窗口(D107-D116,职能办公室D24-D29)。中心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窗口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原则,进驻单位所需职能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接待洽谈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确保有限资源的充分利用(详见附件1:海东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划分和窗口平面布局)。

四、主要工作和时限要求

(一)环境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大厅内部功能布局、窗口设置分配工作,同时做好内外各类标识牌、宣传牌制作悬挂等工作;二是根据进驻单位和进驻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办公家具和其他设备物资采购清单并组织采购;三是做好中心物业管理和进驻人员就餐通勤保障,同时开通朝阳山片区公交线路,满足群众办事出行需求。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海东城投公司、海东公交集团公司

时限要求:2018年9月20日前

(二)事项梳理。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逐一编制责任清单、审批和服务流程,明确承办岗位、审批权限、运行程序、承诺时限、经办窗口和联系电话,并通过媒体公开发布(详见附件2: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相关部门

时限要求:2018年9月10日前

(三)派驻人员选定和培训。派驻人员必须精通业务,并具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派驻单位要对派驻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综合窗口设立四个工位,进驻8人,进驻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原单位不再派驻。各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原单位办结后,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青海省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五个地方标准,对派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服务、用语、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进行全省统一行政审批系统操作培训,提升业务和服务水平(详见附件3:派驻人员选定要求)。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乐都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9月15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践行“执政为民”、“便捷、高效、为民、绿色”理念的具体体现。进驻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驻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进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进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扎实做好进驻工作,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按时按要求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进驻单位要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按时进驻,高效运行。

(三)严肃纪律,确保按时进驻。市监察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支持、不配合进驻工作或敷衍塞责、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拒不进驻的部门要严肃问责;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进驻人员,派驻部门要按行政服务中心的意见予以更换。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进驻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研究,不断创新和优化服务方式,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行政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推进行政服务中心高效运行营造良好氛围。

 

附:1. 海东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划分和窗口平面布局

    2. 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目录

        3. 派驻人员选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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