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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19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加快推进拉面经济品牌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加快推进拉面经济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4日


海东市加快推进拉面经济品牌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拉面经济品牌战略,加快推动我市由拉面经济大市向拉面产业强市、拉面品牌大市的转变,打造“青海拉面”品牌新优势,不断提升“青海拉面”知名度,促进拉面经济高质量高品质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7〕41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促消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5〕1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进一步促进拉面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发〔2014〕2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五四战略”“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目标,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大拉面经济品牌建设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拉面经济向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推动拉面经济提档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进一步促进拉面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实施拉面经济品牌强市战略,以“青海拉面”品牌建设为统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扶持培育、整体创建、巩固提升,扩大“青海拉面”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品牌效应,推动拉面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创业就业增收。

三、主要措施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促消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5〕1077号)精神,2015年省商务厅从促消费专项资金中划拨300万元用于支持拉面经济品牌建设和拉面龙头企业培育。切实使用好300万元支持资金,发挥好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拉面经济品牌建设和拉面龙头企业培育。

(一)拉面经济品牌宣传推介 资金50万元)

一是开展青海拉面品牌宣传。重点在新华网、中国商务新闻网等新媒体和重点餐饮企业广泛宣传拉面产业发展情况、推介拉面品牌,进行形象展示、信息交流以及相关政策宣传。二是在《国际商报》等媒体发布“青海拉面” LOGL图标征集公告,选择最佳作品在全国示范店推广使用。三是统一制作“青海拉面龙头企业”牌匾及青海拉面LOGL图标。四是在代表性区域开展海东拉面经济发展和“青海拉面”品牌发展现状调研工作,研究支持拉面产业发展和“青海拉面”品牌建设的措施。

(二)培育“青海拉面”龙头企业 (资金250万元)

鼓励引导拉面经济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评选10家“青海拉面”龙头企业,对获得“青海拉面”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1. 评选标准: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证照,有注册商标;有规范的操作标准和统一的店面标识及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的店面门头标识必须包含“青海拉面”LOGL图标;至少有5家以上品牌加盟连锁店;总店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所有拉面店经营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00人(青海籍从业人员达到50%以上)以上;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诚信经营;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展会等各类活动。

2. 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属县区工业和商务局提出申请;县区工业和商务局按照以上评选标准对申请的企业进行初审并报县区拉面经济领导小组复审;县区拉面经济领导小组复审后报海东市商务局;海东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在公众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报海东市促进拉面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

3. 须提供的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含“青海拉面”LOGL图标的门头照片(包括连锁店);品牌连锁加盟店(5家以上)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手续;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有资质的会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企业银行账户。

为确保龙头企业审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海东市“青海拉面”龙头企业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件起草、组织评审、诚信评价、将评审情况向市促进拉面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报告、下拨资金及授牌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东发〔2014〕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拉面经济品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市、县区商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龙头企业筛选、申报及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循科学安排、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1. 青海拉面龙头企业标识

2. 青海拉面LOGL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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