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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23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开展“收好官,开好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11日 

 

海东市开展“收好官,开好局”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第四季度是全力冲刺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明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一优两高”,按照“奔着问题去、奔着困难去、奔着落实去、奔着服务去”总要求,继续巩固一、二、三季度“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工作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53)精神,决定四季度在全市开展“收好官,开好局”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省两会精神以及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对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奋发有为、奋进克难、奋力追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明年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要把握好六个方面:一要坚定信心不动摇。把崇尚实干、务实戒虚、狠抓落实、强化执行作为首要之责,强化遵法守法意识,紧盯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目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苦干实干,以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展现推动“一优两高”的新作为。二要巩固成绩不松劲。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后期压力不容低估,要坚决克服松口气、歇一歇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的意识,坚决克服四平八稳、慵懒散拖的作风,做到居安思危、稳不忘忧、好中知难,继续巩固已有的好成绩、好势头。三要对照目标补短板。聚焦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主动查找差距,深刻剖析原因,调整工作节奏,整合资源要素,实行工作专班,加大补短板力度,让不及预期的各项工作动起来、跑起来,做到不落伍、不掉队、不拖后腿。四要以增补欠作贡献。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进位,主动担当,变压力为动力,积小胜为大胜,以各自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优异成绩为大局作贡献。五要超前谋划抓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研判趋势,紧紧抓住当前中央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机遇,敏锐地把握政策、潜心地研究政策、客观地分析政策、务实地运用政策,加强衔接协调,加力项目储备,加快工作前期,超前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首尾相连、前后接续。六要压实责任不懈怠。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又要根据各自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矛盾,进一步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完善制度、重塑力量,奔着问题去、奔着困难去、奔着落实去、奔着服务去,尊重基层、尊重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给预期、压责任、解难题、见实效,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 全面总结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跟踪研判形势变化,梳理查找存在问题,抓好第四季度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抓紧研究谋划明年工作,研究提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安排建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 多措并举,全力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1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等目标。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 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黄河出省断面Ⅱ类水质稳定向好。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4. 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稳妥推进政务债务风险化解,组织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省上做好政府债务审计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平台数据。加快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做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和交易场所清理整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审计局、市公安局、人行海东中心支行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5. 组织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紧盯“八个一批”行动计划,全力确保实现全市182个贫困村退出、1.19万户4.42万贫困人口脱贫,互助县实现整体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的要求,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梳理、再完善,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收尾工作。加强对口支援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6.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时保质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防治污染八项标志性战役,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活动。根据《青海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中央“四个到位”要求,认真落实《青海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7. 根据省上《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即将出台的“七大战略”实施方案和“六大制度”体系,研究出台我市相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进一步提升我市作为全省“菜篮子”“粮袋子”的能力和品质,突出“高原、生态、绿色、富硒”特色,集中打造湟水流域“高原富硒”、黄河流域“黄河彩篮”两大区域品牌。加强农业后期指导和防灾减灾,加强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农业自身效益和比较效益,抓住秋冬农畜产品销售旺季的有利时机,在搞活农畜产品流通中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省上《牦牛和青稞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19年)》,抓好牦牛和青稞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9. 加强督导检查,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确保全年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节能降耗等主要指标如期完成。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以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配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深入开展“工业强基发展年”活动,积极推进比亚迪锂电池等项目,为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多作贡献。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加大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力度,落实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方案,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10家。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降成本”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成并运行三级联网的住房租赁与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开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11. 深化“项目生成年”活动,着眼“十三五”后期和“十四五”,扎实推进“百项万亿”工程,力争早核准、早开工,以重大项目支撑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确保全年投资增长9%目标任务完成。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盘活财政沉淀资金,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厕所革命”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编制2019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2. 聚焦工业投资,紧盯105亿元的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加大对“双百工程”中招商引资未落地项目对接力度,推进新建工业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根据省上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我市数字经济。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3. 深入贯彻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狠抓旅游项目投资,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聚力打造旅游支柱产业,加快推进黄河、湟水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配合开展2018年乡村旅游评定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冬春季旅游工作,持续推进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4. 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根据即将出台《青海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加强统计分析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推进三大核算改革。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15. 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改革,配合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审批工作。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配合完成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6. 完成三北、天保、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巩固春秋季造林成果,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实施百万亩国有林场建设项目,推进黄河两岸南北山、主要道路两侧山体和主要景区周边造林绿化工程,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与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专项工程。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7. 梳理总结2018年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落实项目资金,加快实施进度。提出2019年民生实事工程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省上即将出台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8.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统筹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城乡低保提标、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等工作。继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加大社保扩面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确保平安区三合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使用,建成民和县巴州镇日间照料中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9. 聚焦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抓紧补缺口、补欠账、补差距,全力冲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投资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 做好食药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双安双创”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1. 大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完成控辍保学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2. 全面完成2018年全省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回头看”。启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期评估工作。探索重大赛事政府指导、市场运营模式。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3. 全面完成综合医改年度任务。贯彻落实省上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海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4. 扎实推进民间信仰“两个专项”工作。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和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根据省上即将出台的“精神脱贫”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精神脱贫”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宗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5. 坚持不懈推进“两反一防”斗争,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禁毒“两打两控”、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网上重点阵地管控。以“阳光警务”平台为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6. 做好冬季极端天气、抢赶工期、道路冰雪、供暖用气等季节性隐患安全防范预警工作,深入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排部署2019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27. 根据《兰州一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青海实施方案》和《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相关实施方案,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海东河湟新区发展,进一步明确河湟新区发展定位、管理体制、开发方向,坚持西宁海东一体、城乡一体、港城一体、产城一体,以建设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新区为目标,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总部经济、商贸金融、保税物流、科技研发、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娱乐休闲、高端住宅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壮大商贸物流产业,着力构建“一主两辅”物流格局,建设功能齐备的现代化商贸物流中心。

牵头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8. 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抓紧出台我市乡村振兴规划,开展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认定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发展“四个百亿元”产业,推进“一品一标”示范区县和基地创建。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9. 夯实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抓好秋冬季农牧业生产和项目落实,做好秋收打碾、深松整地、设施农业建设和蔬菜生产等工作。做好饲草料贮备,加快牲畜出栏工作。周密做好冬季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推进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发展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30. 积极稳妥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按照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掌握好节奏、步骤和力度,做到省、市、县(区)机构改革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1. 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开展省对下财政管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执行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环境保护税、深化增值税改革等运行情况评估分析,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加强政银企对接,提升支持能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2. 稳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加强审计监督,扎实开展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编制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3. 积极推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激发外贸经营主体活力,培育外贸新业态,力促对外贸易回稳向好。积极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开展促消费行动,培育一批优质线上企业。发挥促消费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创新经营模式,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加快推进建设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成一批电商基地、服务中心和村镇服务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4. 跟踪落实2018年“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地,加大以商招商、以企业招商工作力度,聘请“招商专员”,深入重点区域点对点对接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5. 按计划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实现大力加山至循化、大通经湟中至平安公路项目等年内建成通车。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和便民桥涵年度目标任务。抓好交通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贫困地区兜底性目标任务建设。开展畅通工程“回头看”。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6. 配合做好“引黄济宁”工程相关工作,加快北干二期、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和沿黄水库灌区等重大工程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7. 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地,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商标强省战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落实降费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全省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质量体系认证等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8.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税费平稳增长,强化重点税源、费源监控,加强组织收入目标动态监测管理,对各地收入质量进行量化考评。认真落实“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相关改革任务,持续深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落实科学规范的任务跟踪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级层面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担当意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抓重点,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一级抓一级,逐一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落实权责一致的过程管理机制。建立以分级负责、督查问责、目标考核、容错纠错等为主体的责任机制,形成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协调高效、督促有力的落实链条,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机制推动工作。严格统计纪律,杜绝统计数字造假。

(三)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落实创先争优的激励导向机制。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当好“指挥员”,更要当好“主攻手”,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干出样子。广大干部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站在发展一线,领着大家干,干给大家看。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动性、能动性,调动积极性、创造性,查漏补缺,苦干实干,全力冲刺,以实绩彰显担当。

(四)强化督导问责。着力落实奖惩结合的考核督查机制。各副市长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调研和检查督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各项任务的指导协调力度,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要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对认识有偏差、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严肃追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着力落实鼓劲加油的宣传舆论机制。海东时报、海东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对工作落后的地区和单位,公开曝光。通过全方位、立体式跟踪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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