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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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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经研究,决定成立海东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马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尉宝山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胜源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员: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世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德拉     市民政局局长

贺建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良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文鑫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候焕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马成德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周明长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贾福祥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马明义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马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胜源、尉宝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保障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全市天然气产供应保障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等工作;组织研判分析供需形势;协调处理天然气供应保障中的具体问题;督导各县区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定期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全市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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