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8〕24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8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布局和专业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2017〕58号)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及专业结构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3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建立和完善符合海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育惠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出发点,着眼于海东市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整合、优化海东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和专业结构,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为海东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职业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政府对海东市要围绕城乡统筹和农业现代化“新海东”建设,以产业带动专业的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区的要求,整合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创新办学模式,着力打造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大力培育专业品牌,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专业+品牌”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合理、资源优化、质量提升、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总体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作为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强化政府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中的统筹作用,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需求和教育现状,认真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专业设置,真正服务海东经济社会发展。

(二)深化改革,综合推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破部门限制,积极探索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完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数量和结构布局。各级教育、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综合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职业教育总投入不降低的基础上,通过布局调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整合。

(三)优化专业,协调发展。合理规划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整合并有效利用现有专业、师资、实训设备等职业教育资源,紧密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发展定位,扬长避短、科学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做到专业少而精,做大做强学校优势专业,实现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服务区域产业发展。

(四)突出重点,重在提升。海东作为优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设置的重点推进地区,以扩大规模、产教融合为重点,依据国家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坚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项目相结合,发挥财政项目投入的导向作用,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增强办学活力,扩大学校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数量。2018年,我市按照“保持优势、突出特色、整合资源”的原则,科学准确定位,对规模较小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整合,将平安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乐都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立海东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保留4个民族自治县的中等职业学校,今后不再新增设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与无锡市东西部对口援建帮扶城市签订“政校合作、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框架协议。鼓励开展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先进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鼓励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托管薄弱中等职业学校

(二)整合优化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将分散在各个部门各单位的农广校、培训中心、鉴定中心、培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不再独立设置,集中力量办好专业化中等职业学校。各县要整合区域内所属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平安区和乐都区向海东市中等职业学校整合),重点办好1所在当地起示范引领作用的集学历教育、各类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将服务网络延伸到社区、村社和合作社等,使之成为学历教育、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开放平台。

(三)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海东市职业院校要以完善城市功能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着力打造现代物流、智能制造、信息产业、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等相关专业”的要求,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开设符合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及社会需求量大的相关专业,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我市要紧贴省内、市内的产业发展步伐,适时开设一批高原农畜产品加工、物流管理、酿酒技术、互联网金融、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要避免专业设置雷同、重复建设和学校之间的无序竞争,停办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有序对接。布局调整后每所中等职业学校要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3个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要布局1—2个与本地主体产业相适应的主干专业群,国控专业设置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备案。针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内文化课教师富余,专业课教师缺乏的实际,可将富余的文化课教师向中小学分流,招聘一批专业课教师,以缓解“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

(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管理。结合中等职业办学能力评估、专项检查、诊断改进等工作,及时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对连续三年不招生,不适应需求的专业进行清理,停止专业设置资格,对重复专业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和师资条件择优保留。原则上连续三年年均招生规模不足30人、与区域产业不匹配、办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停止专业设置资格。对不符合办学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限期整改、限制或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质,注销学校。

(五)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资产监管。在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中市、县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做好清产核资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和职业教育资源流失。中等职业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全部用于职业教育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的国有资产要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规定管理,新组建、合并的学校要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由市政府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布局调整工作重大事项,督查方案执行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各县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的沟通协调,周密组织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县区财政要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工作经费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布局调整后,办学经费充足、人事关系明确、产权关系清晰。

(三)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政府和市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18年12月28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