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整合至市应急管理局,相应承担的市政府总值班职责继续保留市政府办公室,为进一步明确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职责
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接收省政府及办公厅、省政府总值班室、省厅局和兄弟市(州)与我市工作方面的各类文电、电话通知;负责接收、送达非办公时间省政府及办公厅、省政府总值班室、省厅局、兄弟市(州)以及市内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交办、报送市政府及办公室的紧急公文;负责向市政府、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相关市内紧急重大情况(含突发事件),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负责向省政府总值班报告《省政府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在岗情况》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完成当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到急件急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细致严谨,高效运转。若遇紧急重大情况(含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编发《市政府值班信息》,及时呈送相关领导,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运转及时落实及时反馈。
2. 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本班内的事项,当班人员及时办理完毕。对确需移交下一班的事项,应登记移交,接班人员要及时办结并注明办理情况,不得压误和遗漏。
3.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紧急信息报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报送时效、规范报送程序。在紧急重大情况发生后,所在县区和部门务必在事发后30分钟之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处置工作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森林草原火灾、雨水洪涝灾害、雪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在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同时,要及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市政府总值班室值班电话:0972-8611119
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72-8619981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