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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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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省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协提案委转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0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  10件;市人大交办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84件,市政协交办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案114件(并案6件)。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海东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东政〔2016〕15号)精神,现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转给你们。请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安排专人负责,务于7月30日前全部办结,并分别报至提出建议、提案的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代表联络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理过程中,要坚持专人办理、成熟一件、办理一件、及时答复一件,避免全部办结后集中答复的做法。办理结果要注明分类标识(“A”类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采纳的,“B”类为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或采纳的,“C”类为所提问题留作工作参考,并向代表充分说明原因的)和公开形式(标注“公开”或“不公开”,未标注的视为公开)。

请各承办单位于5月5日(星期日)前往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领取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并提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领取后要及时研究、细化分工,认为批办建议、提案不属于本地区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请于5月10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转办意见,以便精准确定承办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人:赵文婷           

联系电话:8612390   传真:8615750

电子邮箱:1260248593 @qq.com

 

附件:1. 建议答复文件格式;

   2. 提案答复文件格式;

   3.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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