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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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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3日



海东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的加油站、油罐车和地炼油生产窝点,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坚持标本兼治、部门联动、分类施治,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针对当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加油站、油罐车及地炼油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成品油行业整治工作,切实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坚持市县联动、以县(区)为主、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通过整治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重点

以《安全生产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集中开展整治。

(一)地炼油的企业及窝点

对非法生产经营地炼油的企业及窝点,一律依法取缔。

(二)对加油站的整治

对列入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加油站设置要求,但手续不完善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并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手续补齐之前,一律不准营业。对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的加油站,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环保设施、油品质量、购销票据、计量器具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三)对油罐车的整治

在各县(区)设置关卡,对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废机油运输的,一律依法取缔;对于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并使用各类油罐车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一律依法取缔;现场抽查油品质量,对掺假使假、以次充好的成品油依法查处。

四、部门职责

商务部门:为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其他部门查处加油站、油罐车和“地炼油”窝点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油罐车和“地炼油”违法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各县(区)设置关卡,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油品质量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商标侵权等非法经营行为,做好产品质量检验。协助成品油经营许可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在设置的关卡抽检油品质量。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成品油经营等行为。督促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及假劣车用燃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假劣燃油得到安全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负责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和“地炼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会同商务部门核查加油站油汽回收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情况。

中石油海东分公司、中石化海东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企业、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提供技术支持。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制订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设置专项检查关卡,对辖区内加油站、油罐车、地炼油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设置专项检查关卡,安排专人值守,全面布置专项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整治阶段(2019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黑加油站点现象的发生。市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不定期通过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开展随机督查,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9年10月25日前)。全面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和完善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整治活动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618930,邮箱:1328586495@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尽快组建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对本辖区非法经营的加油站、油罐车和“地炼油”生产窝点进行查处取缔,切实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引导,畅通举报投诉。要加大媒体宣传的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效果,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边督边改、边整边改,切实将集中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四)抓好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将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把好许可审批关,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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