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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0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青政公〔2019〕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信息发布。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是公众获取政策信息的重要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指标强调6个月内政策解读栏目无更新的,扣5分,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并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部署和落实。

二、各网站单位要认真办理互动类栏目。《通知》要求,咨询建言类留言要全部公开,强调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留言2个月未更新的,扣3分。还要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没公开的扣3分。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在线实现的新途径。实现办事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在线办事”“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版块一号登录”,并且公开“办事统计数据”。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对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单项否决指标未达标的,要按照省上要求完成整改,对扣分指标中未达标的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仍然不合格的,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并对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附件:《青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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