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0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人民政府与海东市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人民政府与海东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4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与青海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194号)和《中共海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4〕27号)精神,结合海东市实际,制定《海东市人民政府与海东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定政治方向,凝聚奋进力量,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维权服务水平,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激发全市广大职工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海东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政府与工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海东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一)通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的行政措施;通报工会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题的落实情况。

(二)研究组织动员全市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战略任务、推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的相关问题;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部署措施。

(三)研究解决工会业务工作中需要政府支持的问题。

(四)研究制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困难职工救助政策之间及与社会救助等其他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

(五)研究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认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  联席会议组织及规则: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共青团海东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东监管分局19家单位的主要或分管负责人组成(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协商,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地点由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经过商议,可视情况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或者由召集人委托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秘书长与同级工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主持召开。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商议确定,政府也可直接确定。按照确定的会议议题,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与市总工会进行共同研讨,做好会议前期调查研究工作,使工会的主张和意见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有工作内容、有分析研判、有落实措施,确保切实可行。

(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经市政府和市总工会领导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全力支持,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地实施。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大力宣传报道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和成效, 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 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共同商定。

  第六条  各县区政府要依照本《联席会议制度》,与同级总工会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工业园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参照本《联席会议制度》执行。

  第七条  本《联席会议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海东市人民政府与海东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人员组成名单

 

 

 

 

附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与海东市总工会

联席会议人员组成名单

 

召集人:袁    市政府副市长    

 员:王小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成文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主席

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芳忠  市教育局局长

尉宝山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俞元奎  市公安局政委

三永昌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贺建军  市财政局局长

陶春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赵剑平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赵晓静  市审计局局长

李占国  市医保局局长

王东智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安玉珺  市妇联主席

赵以鸿  团市委副书记

韩秀兰  市残疾理事长

   海东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东智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