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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1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
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乐都区、平安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管廊项目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发挥效益。

               

2019年6月21日


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

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在运营期的维护和管理,为进一步完善运营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做好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全过程检查、督办、考评工作,确保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和高效运行,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财政部金融司《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关于PPP项目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绩效考核主体及对象

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在运营维护期内的考核,由市管廊办牵头,市住房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组成地下综合管廊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我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廊公司”)。

二、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的原则

(一)安全运维原则:以综合管廊的稳定运营、安全运维为出发点,严格遵循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将涉及运营维护安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纳入本绩效考核范筹。

(二)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应严密组织,考核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涉及社会效应、使用者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考核,应尊重客观要求和客观事实,具体考核指标和要求做到量化,归避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

(三)可操作性原则:项目考核内容和要求应贴近管廊运营和维护工作实际,运营和维护工作标准、工作效果、工作评价等考核指标应具体量化,权重分值和关联项分值设置合理,考核频次和考核周期设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四)结果导向原则:综合管廊绩效考核以确保管廊正常安全运维为目的,以不影响管线入廊和入廊管线正常使用为目的,以考核促进管廊公司各项运维工作的落实。

(五)各方满意原则:通过建立本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管廊公司的监管,做到政府满意、社会满意、入廊单位满意。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是对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运营维护期内所有的运营维护工作进行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管廊设施运营维护、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项目设施运行、日常管理和社会影响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四、考核方式及考核组织

(一)考核方式

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绩效考核采取临时抽查考核、季度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方式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和外部调查三个部分。现场检查主要指通过现场对管廊设备设施等的检查,对设备设施现有状态及运行状况、人员工作情况、工作环境等进行直观检查并打分;资料核查主要指通过对制度文件、各类台账和运营维护记录等的审查,了解其运营维护管理情况;外部调查主要指通过对用户或相关管理部门单位的投诉处理、管廊沿线居民或管廊管理人员访谈及媒体反映等方式,了解社会对管廊运营维护工作情况的评价。

(二)考核组织

1. 临时抽查考核

临时抽查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区级以上专项考核、综合考核或其他相应考核中涉及到管廊项目的考核。临时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查看管廊项目运营维护现场、查阅运营维护工作相关资料台账等形式,进行临时抽查考核打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通报管廊公司,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考核得分低于全额付费标准的,给予一次整改后重新考核打分,根据整改后的考核打分计算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管廊公司要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迅速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若年度内未发生临时抽查考核,则该项分值按照满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2. 季度考核

季度绩效考核由管廊办牵头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每个季度随机抽取地下综合管廊路段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时间安排每个季度末月,第4季度不进行季度考核。考核形式采取听取管廊公司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管廊项目运营维护现场、查阅运营维护工作相关资料台账等形式,进行季度考核打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通报管廊公司,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考核得分低于全额付费标准的,给予一次整改后重新考核打分,根据整改后的考核打分计算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管廊公司要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迅速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3. 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安排在当年12月份上旬。考核小组在通知管廊公司考核时间的情况下,对管廊公司年度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考核形式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管廊项目运营维护现场、查阅运营维护工作相关资料台账等形式进行,进行年终考核打分,并计算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季度和年终考核长度以单舱2公里为考核单元。

五、评分办法及标准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运营维护工作的季度和年终绩效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扣分项目扣至单项零分为止。管廊设施运营维护、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项目设施运行、日常管理和社会影响五个方面的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为4:2:2:1:1;临时抽查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为3:3:4。

管廊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为临时抽查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年终考核得分加权后的平均得分总和。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临时抽查考核平均分*权重30%)+(季度考核平均得分*权重30%)+(年终考核得分*权重40%)。

六、考核结果运用

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纳入绩效考核,与运营维护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按照《PPP合同》财务模型实际计算的当年度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的40%和当期全额运营维护费的总和为基数进行挂钩核算,根据运营绩效考核结果统一支付。若运营维护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额扣减核算费用,并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考核分值与支付标准如下:

分值区间

支付标准

85≦考核得分≦100

全额支付挂钩费用

70≦考核得分<85

评价分值在此区间,管廊公司应限期整改至全额支付标准,整改合格的,不扣减当期核算挂钩费用。整改后评分仍在此区间,扣减当期挂钩费用的3%,若连续2次考核未达到全额支付标准,扣减比例叠加1%,以此类推。

0≦考核得分<70

一旦出现评价分值在此区间,暂扣当期全部可行性缺口补贴及运营维护费用,并要求管廊公司进行限期整改。若限期内整改完毕,重新打分考核,并根据重新考核得分确定支付比例;若未限期整改完成或整改后考核得分仍低于70分,管廊办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并全额扣减当期挂钩费用,聘请第三方费用由扣减费用支付。


根据考核得分需扣除的费用,可采取提取运营维护保函或扣减可行性缺口补贴、运营维护费,两种方式择其一。

七、附则

本考核办法为管廊运营维护期暂行的考核办法,涉及到管廊运营期结束管廊移交的按照《PPP合同》条款约定另行制订。考核期内,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若有调整或者结合管廊实际运营情况需进行修改完善,再进行补充完善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附: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评分表




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检查内容及考核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管廊设施运营维护
(100分)

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系统变配电站正常运行、电力电缆线路正常运行、防雷及接地设施正常运行。

出现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的扣1分/次。

 

 

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照明系统控制能正常运行;亮灯率95%以上(含95%);应急照明功能正常运行;安全疏散照明正常运行;配电箱及照明灯正常运行。

出现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亮灯率低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灭火系统以及防火分隔、灭火器材正常运行。

出现消防系统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扣1分/处。

 

 

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风机正常运行;通风口、风管正常运行;排烟防火阀正常运行;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出现通风系统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通风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扣1分/处。

 

 

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管道阀门正常运行;水泵正常运行。

出现排水系统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排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扣1分/处。

 

 

标识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设置规范,标牌无倾斜、破损、污渍等;标识无错误、标牌无缺失等

出现标识系统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信息牌、警示牌掉落或模糊不清晰未及时处理的扣0.5分/处;现场出现标识错误、标牌缺失的扣0.2分/处。

 

 

监控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20

监控中心机房正常运行;计算机与网络系统正常运行;闭路电视系统正常运行;现场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传输线路正常运行;通信系统正常运行。

出现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监控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扣1分/次;现场出现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因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监控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扣0.5分/次。

 

 

廊体结构

状态

20

管廊主体结构没有明显的渗漏、裂缝、变形、损坏等现象。

管廊主体结构有人为恶意损坏并影响正常运营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廊体有渗漏、裂缝、变形、损坏等且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项目主体设施日常巡检
(100分)

巡检人员的配备

30

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运营维护人员。

所配运维人员不满足正常运营的扣2分/人次。

 

 

巡检人员的培训

20

对巡检人员进行巡检培训。

根据《运营维护手册》要求对巡检人员进行培训,每缺一次扣2分。

 

 

日常巡检

30

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做好日常巡检记录。

缺少日常巡检制度的扣2分/次;缺少日常巡检记录扣1分/人次。

 

 

巡检安全保护措施

20

巡检人员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配备防护装备。

巡检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配备防护装备的扣1分/人次。

 

 

项目设施运行

(100分)

项目设施附属系统工程

20

项目设施及附属系统工程故障频率。

一般故障维修处理在24小时内的不扣分;24-48小时的扣1分/次;48小时以上的扣2分/次。

 

 

安全作业

20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入廊得到相关培训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扣3分,入廊工作人员未得到相应培训的扣1分/人次,造成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突发事件

20

制定消防、水管爆裂、防盗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的30分钟内,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进行抢修等处理。

未制定消防、水管爆裂、防盗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缺一项扣3分,突发事件发生后未能在30分钟内通知管线单位的扣5分/次。

 

 

安全检查

20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未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的扣2分,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扣3分/次。

 

 

备品备件

20

备品备件和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相应的需求。

按照《运营维护手册》备品备件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项,应急物资不满足需求的扣2分/项。

 

 

日常管理
(100分)

管理制度

35

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未按相关规定制定或更新完善相关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每项扣5分。

 

 

管理记录

35

日常管理、运营维护记录齐全。

记录不按制度和规范要求填写的,每次扣2分。

 

 

资料存放要求

30

档案资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防盗等有效措施。

档案资料未按规定及时存管每次扣5分,档案室未设有相关措施每次扣5分。

 

 

 

 

社会影响(100分)

各类投诉处理

50

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尽快落实解决。记录详细规范,处置完毕后立即向海东市管廊办通报。

存在问题尽快落实解决;未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真实的,每处扣2分;处置完毕后未向海东市管廊办汇报,每次扣2分。

 

 

媒体舆论情况

50

不发生有责媒体通报事件,不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事件。

发生有责媒体报道事件,每次扣5分;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事件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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