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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3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2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海东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面推进海东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19日

 

全面推进海东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动海东市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聚焦支付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移动支付便民服务建设向县域及以下地区纵深发展,不断加快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提档升级,全面助推海东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青海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工作要点〉和〈2019年青海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宣传推广活动方案〉的通知》(西中支办〔2019〕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东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支付为民”理念,聚焦支付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根主线,围绕金融服务改善民生和支付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的出发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总体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实现对移动支付金融与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效整合,特别是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相结合,拓宽移动支付便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满足更广泛人民群众的移动支付服务需求,从而稳妥推进移动支付在全市的推广应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和人民银行的主导、协调作用,按照国家标准和金融行业标准,积极引导各家金融机构的移动支付应用统一到以“云闪付”APP为核心,符合银行业统一标准的二维码、手机闪付、银行APP等各类移动支付产品的协同发展。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加大行业指导力度、完善受理市场环境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秉承“支付为民”的理念,聚焦支付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根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上下功夫,行稳致远,发挥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优势和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应用广泛、功能全面等特点,围绕服务民生改善,深化金融和交通、公共事业缴费、医疗健康等行业的互利合作,扩大开放合作范围,拓宽移动支付便民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支付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移动支付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主要任务

(一)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宣传活动

根据《2019年青海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宣传推广活动方案》(西中支办〔2019〕79号)(以下简称《宣传推广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依托全媒体渠道宣传为突破,对移动支付的各类受理环境及受理方式进行层次清晰、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银行业统一APP“云闪付”及银行APP知名度和银行业在移动支付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我市更多移动支付便民场景的建设落地,从而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人享受到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和优惠,为更多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移动支付服务。

1. 宣传主题

围绕移动支付“方便、快捷、安全、普惠”的特点,以“支付先看云闪付”、“付出必有回报”和“一闪就付,用闪付”等为主题,统一口径推广宣传。

2. 活动时间

2019年5月—2020年4月。

3. 职责分工

根据《宣传推广活动方案》,我省宣传推广活动由青海省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组织推进,由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召集各商业银行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商定宣传形式及整体框架。我市的宣传推广活动也将在全省宣传推广的框架下进行。

为使我市宣传推广活动,富有成效、有序进行,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争取在我市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媒体的广宣、户外广告的投放、路演、产品业务宣讲及相关宣传物料等方面投放力度,我市各区、县商业银行首先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争取上级行在宣传推广方面的政策倾斜,同时也要规划和投入自身人力、物力资源,由各县人民银行统一组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连续的不断宣传,共同推进我市移动支付的创新应用,将交通领域作为重点建设场景来抓,同时加大对医疗健康、校园场景领域、公共事业缴费领域及旅游领域的场景建设及推广应用。

(二)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推广应用

1. 实现移动支付与公共服务的融合。特别在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文体旅游、便民缴费、助农服务点要全面实现移动支付服务,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支付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市民和县、互助县、平安区、乐都区要率先实行和推广市内公交车“云闪付”功能,借“云闪付”优惠活动,先行掀起移动支付推广高潮。

2. 实现移动支付与民生场景的结合。通过农贸菜场、百货商超、校企食堂、小微商户(个体户、农家乐)等日常生活领域的拓展应用,有效发挥金融服务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3. 建立当地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示范商圈。在2019年年底前按照“成本共担 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整合发卡银行、收单机构的资金资源及人力资源,各县要在人民银行统一协调下,建立本地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示范商圈共建机制,完成重点商圈(街区)的拓展、改造、营销、培训及宣传工作。

4.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推广过程中,要有序构建“云闪付”APP推广发展的工作机制,在商户、消费者中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同时要按照国家金融标准,做好移动支付推广应用中的合规操作和风险防控,切实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5. 宣传和推进“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安排,做好依托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开办“手机号码支付”业务的新功能应用、业务监测和风险防范,推动商业银行移动支付业务创新。

6. 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健全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妥善处置应急事件和负面舆情。

7. 持续做好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建设和收银员培训。各收单机构要配合便民工程向县域及农村推进进程,持续做好移动支付受理改造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商户收银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借助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的收银员培训平台,投入资源建立持续的收银员培训机制,提升收银员受理移动支付的技能和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支持,人民银行牵头,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联青海分公司共同实施的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工作长效机制。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充分发挥海东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激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移动支付方式的推广运用。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银联青海分公司应继续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受理环境改造和移动支付场景示范点的建设等工作,对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

1.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财税、金融、投资等行业移动支付方面的支持政策和具体工作措施,连同人民银行在相关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2. 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便民工程建设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规划,争取政策支持和行政资源,推动移动支付在公交、校园、社保、医疗、菜场、水电暖、交通罚款等公共事业缴费的重点便民行业取得突破,进一步深化普惠金融和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

1. 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负责做好辖区移动支付便民工程的日常性工作,及时向人民银行海东中心支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金融机构抓好移动支付推广和金融服务工作落实,总结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协调县域各相关单位做好移动支付与行业发展的整合应用。负责规划、指导、督促各发卡金融机构推广云闪付APP用户、受理环境改造和移动支付场景示范点的建设等工作,对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改造和支付聚合码的测试。年底前,由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组织统一对全市移动支付便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2. 市金融办要组织协调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旅游管理局等单位,在提供对外服务收费、缴税窗口落实移动支付服务;各局在主管的行业领域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加快移动支付场景建设,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3. 各县公安机关加大银行卡犯罪打击力度,做好防范利用银行卡犯罪的有关工作,依法保障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正当权益。

4. 市辖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这次机遇,加快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本行配套组织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统筹和资源协调,主动开展移动支付的应用工作,拓展自身业务发展,将移动支付推广建设工作纳入辖区分支机构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统筹平衡“云闪付”APP和本行APP推广考核指标设置,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特别要做好金融知识的宣贯,协调各方制定统一的商圈建设、收银员培训、宣传及营销等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个统一的、开放的、便民的支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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