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5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省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9月17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政办〔2019〕87号)精神,为全力做好三季度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一、二季度“百日攻坚”和“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下半年工作的部署要求,“夏秋季攻势”要着力把握好“五个紧扣”,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一要紧扣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保护工程和环境治理,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集中力量解决湟水河沿岸、交通沿线、川水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环境问题,为建设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奠定坚实基础。二要紧扣绿色发展。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倡导绿色消费上下功夫,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切实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三要紧扣重点任务。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好城市崛起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强化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四要紧扣风险管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紧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把政府举债融资关口。完善和落实政府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保证政府债务总体安全可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五要紧扣作风转变。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政策落实年”“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继承发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扎实实转变作风,真正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以实干出实绩,以实干见实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1.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建立隐性债务化解和问题整改台账。以企业债转股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压减债务规模,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盘活财政沉淀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 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强化房地产风险防控,狠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做好融资担保、小贷等“七类”机构的行业摸底和风险排查。做好重点工业项目融资服务,推动直接融资平稳增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 推动脱贫攻坚由年度脱贫退出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绝对贫困“清零”攻坚行动,对已摘帽县、退出村、脱贫户开展“回头看”,继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全面完成76个贫困村脱贫退出,5979户2.11万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平安、循化、互助三县区脱贫摘帽成果,完成乐都区、民和县、化隆县脱贫摘帽。(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牢固树立抓环境整治就是抓生态保护、抓绿色发展、抓投资环境、抓民生福祉、抓脱贫攻坚的理念,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强化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分类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综合治理措施,下大气力做好城市核心区、湟水河两岸、县城所在地、重点乡镇等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确保黄河水出水断面水质Ⅱ类,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Ⅳ类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重点改革走深走实。

5.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保降费等改革措施。深入推进税制改革,实施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制定改革事项配套相关制度。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审批破冰”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7.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持续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有效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贯彻落实好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证照分离”制度改革,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不断强化企业登记信息部门共享推送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制度规范及标准体系落实,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开展信用监管、诚信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9. 继续深化审计改革,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加强依法治统管统,推进四经普数据审核验收和质量抽查,做好普查成果的发布准备。持续深化医改、生态、司法三大“国字号”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统筹推进稳投资扩需求。

10. 全面分析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半年重点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十三五”发展规划剩余项目前期,开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三个重大”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项目生成年”活动。全力推进城市核心区基础设施,湟水河河道治理和饮水安全工程及新能源、交通、水利、生态、市政、社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力争实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管理,启动2020—2022年财政中期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快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消化、项目实施步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调控,加大中央专项争取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抓住旅游消费旺季,搭建促消费平台,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供给,创新业态和消费模式。统筹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喇家遗址公园、瞿昙寺景区、互助北山、河湟民俗文化博物馆、青藏大客厅、柳湾彩陶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创建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举办好各类赛事活动,不断增强游客吸引力,提升海东知名度。加快培育限额以上商贸物流企业,全力提升第三产业整体水平;高水平谋划好第二届“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方案,有效促进冬季消费和旅游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生态保护提速升级。

13.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消除违法存量,杜绝增量,防止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加快推进区域内历史违法用地全面清零销号,彻底扭转超过15%问责红线的被动局面,腾出更多精力发展经济。扎实做好“大棚房”整治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政治工作。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加大河道管控力度,加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改,全力维护全市河湖生态安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4. 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3类46项问题,对标对表、精准施策,确保完成年度整改销号任务。全面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聚力开展湟水流域综合治理,主河道两侧500米以内永久复耕复绿,不得开发建设。实施湟水河乐都区主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白沈沟、巴州河、引胜河、塘川河等重要支流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5.根据省上即将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6. 聚力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投资1亿元实施湟水河流域小峡、大峡、老鸦峡等10个片区绿化工程,开展秋季植树造林“大会战”,持续推进南北山绿化、规模化林场建设、重点城镇园林绿化等项目,完成国土绿化8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草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产业链水平。

17. 积极发展现代金融业,深化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完成乐都、民和、化隆农信社改革,成立海东农商银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8. 加快外贸转型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助力特色产业及中小企业融合电子商务发展,持续强化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和节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抓住秋季施工黄金期,高效有序规范推进项目招标及建设,特别要加快推进核心城区市政道路、市三级综合医院、积石峡水库灌溉二期、撒拉尔水镇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全面完成2017、2018年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确保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0. 进一步理顺农业园区管理体制,强化市级管理职能,努力把海东高原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全省最大的农畜产品加工和物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东农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工业生产和招商引资工作。

21. 工业项目方面,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加强对重点县区、龙头企业、困难行业的监测服务,强化运行调度,深挖潜力稳定增长。做好生产要素保障,鼓励和确保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增产增效,弥补缺口,赶上进度。完成入规企业在9户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2. 组织特色企业参加“西博会”“工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开展项目洽谈和投资贸易促进活动。选定推介招商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合作方向“走出去”招商,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农展会”等平台,通过开展高峰论坛等方式“请进来”招商。年内完成338亿元招商引资任务。(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3. 协调推进机场三期、西成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东延段等重点项目,以及一批乡村、旅游道路,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积极推进海东市综合交通服务园,乐都、平安停保场、乐都高铁站西、公交枢纽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4. 做大做强“高原、富硒、绿色、有机”品牌,发展特色种养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有效扩大优质农产品产量,提升优质农产品市场效益。高水平筹办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青海高原(海东)第四届农产品展交会。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精准发力补短板,组织实施好2019年4个省级试点村和10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建设。推进养殖进小区工作,结合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加快规划建设规模养殖小区及“托畜所”,引导和扶持关停拆迁养殖户进驻小区集中养殖。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94个乡镇1587个村的环境整治,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5. 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编制,推进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合理安排各区县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6. 扎实推进“厕所革命”,重点加大乡镇政府、卫生院、学校和村委会等“旱改水”工作。全面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在全市城乡、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宗教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公厕926个,建设农户厕所32900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民生实事工程。

27.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加大社保扩面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政策,加大对农村留守和残障群体的帮扶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医保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贫困人口脱贫兜底医疗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8. 坚持就业优先,建立完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积极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落实好转移就业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继续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支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51万人次。推进综合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建设,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促进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87%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9. 全面落实《推动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突出品牌化、快餐化、规范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导向,打造拉面产业基地,继续办好“拉面商学院”,加大“拉面贷款”发放力度,成立拉面产业协会,培育一批高素质、善经营、会管理的“拉二代”,不断提升拉面经济的层次和水平,解决富民不富市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品牌产业促进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0.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六年行动计划为引领,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着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年内新建高中投入使用,完成市二中校园景观提升改造和三中校舍扩建工程,加快建设青海荆楚高级中学、互助树人高级中学,开工建设无锡市援助乐都区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学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1. 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门诊统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巩固完善医保“五统一”、合理筹资及分担等机制,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构建一张覆盖全市的基本医保网,实现人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2.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危房改造和居住条件综合改善等民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18年10个美丽城镇和2019年新建三个美丽城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官亭镇美丽城镇建设问题整改工作,推进12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3. 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医共体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开工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提档升级工程。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做好鼠疫防控和包虫病防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推进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4. 紧盯“汛期”,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妥善处理应急响应的各项工作和各项应急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灾害风险监测研判。(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5. 做好军转干部年度接收安置,稳步开展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对照上述任务分解,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