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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21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海东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海东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长: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渭桥  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人民海东中支、海东银保监分局,海东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行文。

海东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由分管征信工作的副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积极组织推动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带头倡导信用经济,充分行使行政职能,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按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办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事务;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督促、指导和检查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基层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典型宣传和经验推广;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行报告和反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市金融办是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承办机构,要督促指导各县区金融办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农村信用主体创评任务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宣传和参与农村信用建设的监督工作。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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