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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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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海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海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林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统邦   市政府副市长

 员:保秀萍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贺生杰   市科技局局长

侃卓才让  市民宗委主任

贺建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林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曹良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房建设局局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贵尧   市水务局局长

赵幸福   市商务局局长

郭虎春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赵剑平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燕永翔   市林草局局长

    市扶贫局局长

段广恩   市供销联社主任

祝凤甲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赵以鸿   团市委书记

安玉珺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秀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性开展农村户用厕所建设试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负责推进畜禽粪污和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指导,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负责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收、储、运、用的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负责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大棚膜回收利用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开展全市“厕所革命”;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民付费合理分担机制;负责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负责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

市科技局:负责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积极引进推广低成本、低耗能、易维护、高效能的农村生态生活技术。

市民宗委:负责各类寺院等厕所建设及后期管理维护。

市财政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保障稳定的经费来源并及时拨付,落实保洁员工资等。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村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研究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村庄住房布局、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重大课题;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建立健全县级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数字化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负责监督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做好农村污水治理的前期调研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探索适合海东市农村污水治理的方式、方法;负责制定海东市农村污水排放标准。

市住房建设局:负责开展全市高原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及市发改部门下达的项目,做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庭院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民居保护工作,弘扬传统文化;负责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销号工作,在2017年开展的农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再次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倒排工期,实行整治滚动销号;负责做好农村广场、乡村集市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共厕所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负责建设行政村之间相连接的公路,贯通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社的乡村公路,完善村内路网建设,消灭“断头路”;负责加快乡村旅游公路建设,设置与农村道路等级相匹配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通行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负责完成水上漂浮垃圾的整治。

市商务局:负责实施好青海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厕所革命”项目。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旅游景点厕所建设及后期管控维护。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卫生乡村创建和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开展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卫生乡镇;负责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技术指导,强化技术指导,确保农村户厕改厕质量;负责乡镇卫生院厕所建设。

市林草局:积极配合市住房建设局制定市级绿色村庄建设标准,在具备绿化条件的地区开展市级绿色村庄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村庄;负责对进村路、环村路两侧进行绿化,形成村庄“绿色长廊”;鼓励农民群众对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等零星地块进行全面绿化;负责加强村庄周边草原生态保护,严禁乱采乱挖;负责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市扶贫局:负责结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光伏项目等,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村容村貌。

市供销联社:负责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县乡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绿色生产行动。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负责高铁新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市妇联:负责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发挥基层妇联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引领农村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团市委:负责动员广大农村青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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