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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9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
信息网络录入等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开发局:

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和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做到住房安全保障措施户户精准,户户可查,实现住建部门与扶贫部门数据共享、口径一致。现将各县区截至5月13日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网络录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脱贫攻坚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及其他危房改造农户信息需要全部录入到“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该系统实时反映了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考核、审计、抽查、验收各地危房改造工作和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户数为44639户,其中乐都区8798户、平安区2188户、民和县10607户、互助县12575户、化隆县8520户、循化县1951户。

二、农户档案信息网络录入情况

截至5月13日15时,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户房屋档案信息录入共35626户,网络录入率为79.81%,系统预警2067户,重复享受政策327户。各县区录入情况如下:

乐都区:录入8215户,录入率93.37%,系统预警181户,重复享受政策70户;

平安区:录入1019户,录入率46.57%,系统预警72户,重复享受政策327户;

民和县:录入10596户,录入率99.9%,系统预警960户,重复享受政策239户;

互助县:录入11247户,录入率89.44%,系统预警350户;

化隆县:录入3716户,录入率43.62%,系统预警312户,重复享受政策17户;

循化县:录入833户,录入率42.7%,系统预警192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系统录入工作明显滞后。各县区录入进度不一,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录入率相对较高,平安区、化隆县、循化县录入工作严重滞后,录入率低。若不能在5月份全面完成录入工作,将直接影响到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各项考核结果。

二是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县、乡工作台账资料整理不完整,部分资料分散且不健全,有的缺少工作责任落实的关键材料。另外,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分类核定亟待加快,各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台账和资料相对完善,但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原有住房为安全住房和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不完善,住房保障措施未按要求录入,需要加快分类核实、建档立册。

三是系统录入精准度不高。各县区已录入的农户数据普遍存在质量不高、信息不全的问题,一些农户的档案资料没有形成全过程闭合。很多录入资料中,房屋无照片或者照片不符合要求,表格倒置、盖章不清楚,佐证资料不按要求上传等。全市录入户数中有2067户显示为危改相关预警,多数原因为未上传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改造对象认定表、申报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改造竣工验收表、镇村两级公示证明、资金兑付凭证等佐证资料。一些农户资料存在逻辑关系混乱、内容涂改较多等问题。

四是部分农户重复享受政策。全市已录入系统有327户危旧房改造和易地搬迁重复享受的情况,占已录入总户的1%,其中:乐都区70户、平安区1户、民和县239户、化隆县17户。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坚决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迅速全面、按规范要求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网络录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加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尤其是录入工作严重滞后的平安区、化隆县和循化县,要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信息录入,加快录入进度,提高录入质量。各县区务必于5月2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准确录入;5月底前确保完成历年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农户的信息准确录入。

二要切实保障住房安全。今年是脱贫攻坚全面交账之年,住房安全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任务中最直观最形象的目标任务。各县区要牢牢守住“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底线,对近期排查发现的个别新增危房,要积极筹措资金迅速组织实施改造并严格验收,确保现行标准下农牧民至少有一套安全住房。要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和其他方式解决的除外)住房安全等级公示牌张贴悬挂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各县区要强化对各乡镇系统录入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对录入信息的复核,完善危改关联预警信息,及时消除系统预警。要认真核查系统中显示重复享受政策的农户是否存在“两头占”问题,要求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问题的整改工作。市住房建设局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全市范围内督查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准确了解掌握全市工作进展,厘清市级层面工作台账,并会同市扶贫开发局等部门,做好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局等厅局的沟通协调,确保各方数据准确一致。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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