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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0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5G通信基础设施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市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支撑,积极推进应用推广工作,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海东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尉宝山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逯永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贺生杰

  市科技局局长

 

俞元奎

贺建军

  市公安局政委

  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曹良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虎春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燕永翔

  市林草局局长

 

李泰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明军

  市城管局局长

 

李玉学

  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

 

陈建宏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部长

 

赵  磊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冯得文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马俊林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王宝业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尕藏加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朱  雄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李海峰

  国网海东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国强

  国网黄化供电公司总经理

 

汪泽生

  联通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王明昭

  移动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梁继成  电信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铁塔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局,尉宝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泽生、王明昭、梁继成、张亮兼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及时汇报项目进展,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通信设施建设和产业应用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落实。

二、工作职责

  (一)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组织推进;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杆塔建设落地;做好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依法落实建设保护和补偿工作,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按照同等数量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确保5G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二)市发展改革委: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转供电乱加价行为建立并落实相关失信管理制度,为5G通行设施提供良好的用电环境。

  (三)市科技局:选取相关行业领域试点开展5G与各行业融合应用,注重人才引进培养,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协同推进5G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市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海东市5G通信基站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加大《青海省5G 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的落实;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监督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做好审批流程、审批周期和行政服务效率各项监督工作。

  (五)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积极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六)市财政局: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创新引领明显、带动面广,社会效益大的5G关键技术、重点应用和共性平台进行扶持,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5G通信技术发展。

  (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市工业信息化局、铁塔海东分公司完成《海东市5G通信基站空间布局规划》编制任务,明确铁塔、基站、局房、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对符合规划的通信基站给予支持配合,牵头新建商业、商品住宅等项目落实土地出让规划条件,配合铁塔海东分公司同步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化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的5G建设工作,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共享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楼顶等各类资源。

(八)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大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

(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整合存量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照明、环境监测等设备和通信设施一杆挂设,推进智慧塔杆建设及多杆合一,统筹考虑电力引入通信线路管道预留;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简化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十)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配合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道路的占道挖掘审批工作及道路沿线通信基站、配套设施管线等建设路政许可的审批工作。

(十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5G通信基站建设中涉及的景区审核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十二)市林草局:配合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做好通信基站建设中涉及的城区园林绿地审核工作;负责通信基站建设中涉及的林地、草地审核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

(十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通信基站转供电加价幅度超出10%的价格执法;牵头做好商业街区、商品住宅小区业主或物业除场地租金和电费外的乱收费情况执法。

(十四)市城管局: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

(十五)市政务服务监管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符合规划的基站建设项目,缩短各环节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十六)各县区政府:落实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组织推进;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杆塔建设落地;做好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依法落实建设保护和补偿,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按照同等数量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确保5G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事关国家战略的实现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抢抓重大发展机遇,坚持规划引领,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坚定信心,克服难题,全力加快推进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二)履行职责,强化保障。加快推进5G通信设施建设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和要素保障力度,注重协调配合,积极组织通信设施建设重大事项、困难问题等事项的调查研究和协调落实,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快进度,确保落实。要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相关产业发展。要统筹谋划,围绕5G技术产业优势,结合实际,高效率、大面积铺开建设工作,加快进度,全力推进5G技术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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