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试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7日
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试评价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青海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报告(2019年)》评估情况,2019年海东市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为39.41,全省均值为52.59,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18,在参评的全省2市6州八个地区中排名第8。为切实做好我市评估中发现的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情况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青海省行政学院公共政策第三方评估研究工作室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对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依据《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本次评估包括20个一级指标、96个二级指标,从企业生命周期、投资吸引力、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按照量化评估、实证分析、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档案查询、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地区进行第三方试评价并形成了《青海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报告(2019年)》,其中,海东市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情况具体如下。
海东市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情况表
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
|
39.41
|
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
|
8
|
三维指数
|
一级指标
|
企业生命
周期指数
|
得分
|
43.00
|
1.开办企业便利度
|
得分
|
69.07
|
排名
|
2
|
2.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
得分
|
43.12
|
排名
|
5
|
3.获得电力便利度
|
得分
|
76.83
|
排名
|
5
|
4.获得用水(气)便利度
|
得分
|
25.09
|
排名
|
8
|
5.登记财产便利度
|
得分
|
11.34
|
排名
|
8
|
排名
|
8
|
6.企业纳税便利度
|
得分
|
49.65
|
排名
|
6
|
7.跨境贸易便利度
|
数据采集极为困难。指标设置难以评价地方跨境贸易的具体工作。
|
8.办理注销便利度
|
得分
|
19.78
|
排名
|
6
|
9.办理破产便利度
|
没有采集到符合条件的数据,近似可以认为,破产事项没有发生。
|
投资吸引力
指数
|
得分
|
29.26
|
10.企业融资便利度
|
得分
|
40
|
排名
|
6
|
11.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数
|
得分
|
2.32
|
排名
|
8
|
12.执行合同效率指数
|
得分
|
45.47
|
排名
|
6
|
排名
|
8
|
13.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数
|
得分
|
75.07
|
排名
|
1
|
14.政府采购
|
得分
|
11.3
|
排名
|
8
|
15.招标投标
|
得分
|
3.24
|
排名
|
8
|
监管与服务
指数
|
得分
|
45.67
|
16.政务服务
|
得分
|
80.94
|
排名
|
2
|
17.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得分
|
14.91
|
排名
|
7
|
18.市场监管
|
得分
|
38.62
|
排名
|
4
|
排名
|
6
|
19.包容普惠创新
|
得分
|
34.08
|
排名
|
6
|
20.生态环境
|
各市州上报数据种类不同,有的地区能报,有的地区不能。
|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问题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足,安排不到位,工作任务不明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两级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推进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等,对照《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报告》,直面问题、正视差距,精准施策、对标提速,全面完成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收集整理各项重点任务可检验成果,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全面梳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并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清理、修改或废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抓好督导检查。年内开展2次以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进行问题整改,并实时通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强化培训宣传。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年内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及时跟踪和报告我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办事大厅的事项名称、审批要件、流程、时限标准不统一。网上可办率不高,真正实现“一网通办”的事项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完善市、县区和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逐项编制标准化流程和办事指南,规范网上办事标准,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事。逐步精简、取消申请所需材料,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推动证照、办事材料、基础数据共享互认,推进集成服务和一窗通办的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健全网上预审办理机制,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邮递送达”和“信用在先、办结核验”办事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三:审批流程复杂、材料过多、耗时过长,审批手续仍有简化空间。“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基层权责不匹配、不对等,接不住、接不稳甚至无法接的问题较为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向基层放权的精准度和合理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全面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破冰”工程,开展全口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简放并”行动,出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管理办法和在线审批流程规范数据管理、操作指南、容缺审批等“1+N”制度体系。全面实现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将政府审批环节时限压减至30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6月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的“四统一”。推进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年内将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和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投资决策的衔接。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的事项。探索自然资源领域评估事项的区域评估,年内在乐都、平安区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四:部门间、行业间业务平台互不兼容,一些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录入资料无法互通互用,致使相关信息多次进行重复录入,“信息孤岛”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年底前市、县区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无障碍、全时空的政务平台集成使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打通信息壁垒,各级各类平台系统要无条件开放数据端口,按需求主动对接共享交换数据,按权限免费提供共享使用数据,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市级部门数据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数据标准统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应用,推广“青松办”,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大幅提升事项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整合优化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用能报装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办理流程,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推行“一表申请”,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获取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登记或提交。已经受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补填网上流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五:涉企政策缺乏刚性兑付,政策红利叠加效应不够明显,特别在执行层面还存在执行政策有偏差、实施缺乏操作性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清理工作原则,继续清理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完善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和执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新兴领域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加快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化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执行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年内建立健全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六:企业维权服务和政务热线整合运行机制还不健全,企业在合理表达诉求、行政效能投诉、违法行为举报、公共服务咨询等方面缺少有效的表达途径,政企沟通尚存障碍。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细化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服务机制,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以“双创”示范基地为平台,构建“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广泛听取收集企业家的意见和诉求,找准企业的痛点难点和政策需求,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政策负面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设立企业家和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的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七:海东市企业生命周期指数与投资吸引力指数得分都位于参评地区末尾,从市场主体的反馈来看,政策的不稳定性以及由此造成的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严重挫伤了海东市民间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在“招商引资”中存在的“关门打狗”现象,以及环保督察初期存在的“一刀切”问题。企业发展各阶段上都不应出现由于不同政策间不自治,导致企业遭遇“未预见”的“政策关卡”,影响企业的市场信心。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将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实现企业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开办印章刻制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深入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破冰”工程,每月开展“集中审批周”活动,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审批环节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可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环评审批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客户线上提交用电申请、查询业务办理进程、评价服务质量。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高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分别压减4个和3个,将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国网海东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提升获得用水(气)便利度。将用水报装环节压减至5个,用水报装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将用气报装环节压减至4个,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16个工作日内,用户燃气设计和施工安装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集团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将不动产登记环节压减至4个,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是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推进“银税互动”、“银保互动”、“投贷联动”,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将企业获得信贷时间压减至13个工作日(不含抵押登记)内。组织开展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海东中心支行、海东银保监分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是提升缴纳税费便利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将纳税人全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35个小时以内。(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是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八:海东市“政务服务满意度”指标的严重落后,公众调查问卷测评结果显示,该指标各地区得分均在80分以上,其中海西、海北得分在90分以上,只有海东市得分为79.63,这说明公众对其政府提供的政务服务满意度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推行“简政易从”。大幅精简审批事项,持续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放权含金量和精准度。清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逐项明确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或“有关材料”,未作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模式,年内编制公布市、县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清单(2020年版),明确规范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审批要素,不得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建立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报备认证等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乱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深化“减证便民”。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梳理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持续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加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所需90%以上证明材料可通过告知承诺、部门核验、共享获取、电子证明等方式替代。(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推行“容缺受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目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实行“告知承诺”,建立全市统一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是建立“好差评”制度。全面实施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窗口工作要求、服务程序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AB岗、代帮办服务等便民服务机制,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度。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问题九:海东市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系列法律制度落实的情况与其他市州相比差距比较大,海东市相关调查问卷的原始数据中游4项得分为零。如果从问卷卷面情况来看,海东市的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把填写问卷当回事。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重点领域法制建设。开展营商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公共信用信息、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公平竞争权,在政府资金安排、招商引资、土地供给、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完善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优化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开展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建立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健全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广泛听取收集企业家的意见和诉求,找准企业的痛点难点和政策需求,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性。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及时在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各县区各部门政务门户网站发布,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免费的解读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科技立项、标准制定、建筑市场等领域破除垄断,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享有依法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行政垄断案件查处力度,及时依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联合奖惩机制,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绿色通道,对信用记录不良者进行曝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是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建立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讼与调解对接、促裁与调解对接、公证与调解对接机制,依法公正审理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是市场发育程度、对外开放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实力的直接反映,既是软实力,也是硬实力,更是竞争力,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本整改方案部署抓系列出清单,做到及时改、认真改、彻底改。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切实凝心聚力,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外宣传,积极对接主流媒体,做好重大新闻推荐报送,广泛宣传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亮点,打好内外宣传“组合拳”。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意识不强、整改行动不快、整改效果不到位,久拖不改、拒不整改,在评估中再次出现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并适时引入媒体监督,检验改革效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试评价整改结果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请各县区、各责任单位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祁积来,电话:0972—8610245,传真:0972—8612113,邮箱:1090511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