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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2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9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9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海东市农业农村标准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海东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6日


关于加强海东市农业农村标准化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73号),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助力农村标准化建设水平提升,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创新标准服务,提高农业农村标准化水平,着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体系,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作用更加有效。基本建成支撑乡村振兴的马铃薯、青稞、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大果樱桃以及八眉猪、冷水鱼、牦牛、藏羊等特色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制修订相关标准20项以上;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建设国家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省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个,认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以上,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及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个,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农业和地理标志等“二品一标”农产品100个以上,打造海东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2个、企业品牌30个、产品品牌50个以上。建成40万亩高标准农田;化肥用量减少80%以上,农药用量减少50%以上,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完善八眉猪、冷水鱼、牦牛、藏羊等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逐步建立青稞、马铃薯、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大果樱桃等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人才培养;农业标准互通兼容水平明显提高。

2035年,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支撑乡村振兴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推广实施、标准化服务水平显著增强,标准化服务乡村振兴的效能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建立,农业农村标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产业兴旺,持续加强乡村产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1. 稳步推动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加快完善马铃薯、青稞、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大果樱桃以及八眉猪、冷水鱼、牦牛、藏羊等特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结合产业特色,整合资源,优化标准制修订项目,强化标准实施,支撑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 稳步推动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工作。立足牦牛、藏羊、八眉猪、冷水鱼以及马铃薯、青稞、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大果樱桃等优势主导产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评价与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做大做强 “黄河彩篮”和“河湟硒谷”两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30个、农畜产品品牌50个。制定一批带动产业升级的优质绿色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为品牌培育奠定基础。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介,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100个以上。深入挖掘海东地方特色农产品,科学规划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支撑产业,加强生产基地和原生态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品牌建设和特色文化传承,加大品牌宣传力度,讲好海东品牌故事,大力推进海东农畜产品市场营销,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海东农业“高原、绿色、有机、富硒”品牌,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围绕生态宜居,不断深化农村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

1.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标准体系。着手制定动植物疫病防控、生态修复、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生态农业标准。大力推进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善青稞、马铃薯、乐都长辣椒、紫皮大蒜、大果樱桃等特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绿色农畜产品产地标准、加工标准、市场准入标准,构建绿色循环生态农畜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建设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 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全市统一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改进监测方法,扩大监测范围,提升抽检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强化专项整治,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违禁药物、农资打假、食品安全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例行监测与检打联动制度,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质量安全制度监管。严格落实合格证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风险评估与预警,构建全产业链风险防控系统,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围绕乡风文明,探索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标准化工作

围绕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开展标准化工作,深入挖掘农村特色文化及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精神,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标准化建设,发展乡村文化新业态。围绕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工作,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体育健身设施、农家书屋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标准化工作,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开展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保护标准化工作,推动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活跃农村文化市场,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围绕治理有效,着力夯实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

以改进农村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农民满意度为着力点,开展村级事务公开、村民议事协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农村社会治理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乡村治理,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厕所革命、乡村文化旅游服务等为重点,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五)围绕生活富裕,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标准化工作

精确把握精准精准扶贫脱贫基本方略,归纳总结扶贫工作经验,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路径、方法,围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帮扶效果评价、脱贫保障等环节,探索开展精准扶贫标准研究和制定,逐步构建精准扶贫标准体系。挖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加强贫困地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培育,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为贫困地区提供标准化培训和咨询服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县域农业农村标准化发展,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抓出成效。

(二)严格督促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监督抽查、认证认可等相结合的标准实施评价机制,完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机制,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督导、考核,强化跟踪分析,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形成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资、基金、保险、租赁等领域服务,推动金融与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人才队伍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标准化政策、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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