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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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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生猪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恢复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生猪存栏254465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5.21%;其中能繁母猪存栏3.1万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2.84%;生猪出栏405922头,占年度目标任务的48.32%。统计显示,互助县、平安区、乐都区生猪生产恢复缓慢,其中互助县生猪存栏和目标任务相比还差11万头,乐都区生猪存栏和目标任务相比还差10万头,乐都区能繁母猪存栏完成目标任务的32.87%、生猪出栏完成目标任务的41.01%,平安区生猪出栏完成目标任务的30.64%。近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和市恢复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督查组就我市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结果看,全市生猪恢复生产不容乐观,部分县区政府、部门依然存在重视不够、行动不快、力度不大、措施不硬、恢复生产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重点大型养猪场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全市生猪生产任务目标完成差距大,养猪场建设用地落实难等,将直接影响今年任务目标完成。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现就加快生猪恢复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恢复生猪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恢复生猪生产工作。海东作为全省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肩负着全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供给、稳定物价的重要使命。当前生猪恢复生产已进入攻坚阶段,今年全市生猪生产恢复任务目标能否完成,将直接影响全省、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此,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主动挑起恢复生猪生产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担,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工作态度,坚决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生猪恢复生产工作,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2020年,全市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为存栏46万头、能繁母猪存栏4.9万头,生猪出栏84万头。5月2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生猪恢复生产推进会,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了恢复生猪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目标任务。各县区要进一步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养殖场、养殖户,落实专人负责,包片包村包户抓恢复生产,主动为养殖场户服务,对缺仔猪、种猪的,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需求计划,主动寻找猪源开展仔猪调运,帮助养殖场户发展生产。对接受过财政项目支持的养猪场要压任务,要求增加能繁母猪数量,扩大生猪产能,最大限度开展满负荷生产,在恢复生猪生产中做出应有贡献;对按期超额完成任务的养殖场给予奖励,将完不成任务的养殖场列入黑名单,在今后不予支持项目资金。要多举措鼓励散养户发展生猪生产,养殖能繁母猪,挖掘散养户生产潜能。

三、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乐都、互助要重点加快益邦、弘育、容生、源虹4家集约化大型养猪场建设进度,着力解决水、电、路等配套设施问题,支持其尽早建成并投产。乐都区要及时开展下营乡养殖示范园区规划,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完善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互助、乐都、民和、平安、化隆等县区要积极主动抓好20个中央和省级财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简化项目及资金管理程序,省级财政扶持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2019年省级财政8个项目务必于8月底前投入运行;2020年省级财政7个项目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投产;中央财政5个项目务必于2021年完成建设任务。

四、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一是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各县区要尽快落实5000亩以上养殖用地,并分解到乡、到村、到户,实行养殖用地分散点状供应。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对改扩建的规模养猪场,如需配套建设用地的,由县区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涉及养猪场配套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可使用地方预留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生猪养殖的设施用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允许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生猪养殖多层建筑。生猪养殖使用宜林地的,可以由养殖场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承包方或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即可。二是落实金融支持和贷款贴息政策。各县区政府和农业农村、金融、银保监等部门要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积极主动执行养殖业担保政策,做好相关金融服务,落实贷款贴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障信贷资金需求。要充分用好小额扶贫贷款、支农贷款,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农户发展生猪生产。三是落实政策性保险及补贴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能繁母猪补贴及种公猪引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猪,建立一场户一台账,尽快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位,激发养殖场户生产积极性。同时,要认真调查仔猪需求,通过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保障生猪发展资金。四是落实生态环境管控政策。各县区要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回头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在没有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的情况下,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卫生环保整治等名义强制拆迁散养户的猪舍,打击农户养殖积极性;对已经拆除的猪舍,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调落实有意愿养殖农户的养殖用地。要认真落实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

五、强化非洲猪瘟防控

要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强化养殖场户防控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非洲猪瘟防控核心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坚持不懈抓好疫情监测排查、应急处置准备、生物安全措施落实、生猪调运监管、餐厨废弃物管理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及时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增强养殖信心。乐都、民和、化隆县尽快完成实验室改造提升工作。积极主动开展非洲猪瘟专项检测,对养殖场、贩运户、屠宰场、大肉市场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对省外调运的仔猪严格跨省调运审批,要求非洲猪瘟检测率100%。

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生猪恢复联席会议制度。市恢复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开展生猪恢复协调工作。二是建立目标任务清单制度。各县区要实行挂图作战,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乡镇、具体养猪场户、具体项目,做到任务项目化、进度图标化。三是建立领导干部挂钩服务制度。对乐都益邦、弘育、容生、互助源虹4个大型养猪场建设,相关县区要落实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1名专业技术骨干挂钩服务指导。四是建立巡查督导制度。由市恢复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2个巡查督导组,对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半月一督查”。五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实行联网监测,每半月调度1次,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并通报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六是建立问题交办和约谈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摸清恢复生猪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地方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约谈。

请各县区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生猪恢复生产工作,有关推进情况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申什菊   联系电话:136****8246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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