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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4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市有关单位:

《海东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8月14日



海东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办字〔2020〕13号)、《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2020〕10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39号)确定的“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清理非法定企业开办事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企业开办过程中的“卡塞淤堵”现象,从政策制定、流程设置等方面入手,开展保通清淤工作。全面清理本县区、本部门非法定涉企开办事项,除法定的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违法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畅通企业开办政策渠道。全面梳理印章制作环节的办理事项、程序和材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现场办理印章刻制手续,理顺企业申请开办流程。对于企业印章使用民族文字有规定的,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举措,提高少数民族群众企业开办申请服务满意度。通过政策渠道畅通、开办流程合理、服务措施到位的政务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效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人行海东中心支行。

(二)优化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强化办事窗口的业务咨询服务能力。在确保依法依规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和保证质量的同时,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衔接工作,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对已申报名称提供保留1个月的服务。为新办企业提供规范化经营范围表述用语自主选择服务,所选经营范围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置审批的,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涉及部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对申请人提交的同一办理申请,除因申请材料不齐全、网上信息填写不准确、业务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回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税务局。

(三)精简企业开办申请材料。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自然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共建互通机制。推进自然人身份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核验和电子签名,对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已经完成自然人身份验证的,在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中不再重复验证、重复注册;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完成电子签名的,不再上传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影像件;对不能通过自然人身份网上验证或不能完成电子签名的,提供实体窗口办理途径,由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核验,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即时与市自然资源局共享的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核验,对通过核验的,除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外,只填写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对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不能通过网上核验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通过网上或窗口提交符合规定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四)提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加快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系统信息的联通整合进度。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保登记信息统一整合到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平台,提供集申请提交、信息公开、结果告知、自助查询等为一体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不能在线验证身份的非企业投资人、由市场监管总局登记的企业名称、申请人自主选择使用非模板自备文书、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比对未能通过等特殊情况外,常态化企业开办事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实现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相同用户一次验证、部门系统无感登录,申请提交、受理审核等全流程信息实时公开,办结件发放信息集中通知等功能?提供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在线自助查询?实行印章制作企业、印章材质、取章方式在线自主选择和费用网络支付?

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五)开辟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开设“一窗通办”服务专区,在“一窗通办”专区设置帮办指导、自助服务和业务受理等功能区域,配备帮办人员,提供现场咨询、信息录入、窗口受理,以及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发放等服务。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将营业执照、新办企业纳税业务办理以及发票、印章、税控设备等的发放集中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办理。同时,企业开办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印章制作企业和税控设备制作企业应当加快办结件制作效率,压缩企业开办“后半程”时间,落实“流程再造、一窗通办”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六)优化企业开办信息化系统功能。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登记注册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形成新开办企业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公安证明文件审核等审批程序无缝衔接机制,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申请人在平台内填写登记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核验填报信息,自动生成相关文书,自动审核登记申请,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完善企业掌上登记APP,优化接入“一网通办”平台的电子税务,取消用户注册环节;不再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等事项作为首次申领发票的必备事项,推进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一表集成”,实行企业印章容缺办理。优化印章刻制备案信息系统,推进印章刻制信息自动推送公安部门。将参保登记互联网信息系统接入“一网通办”平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后即可同时填报员工参保信息。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七)推行企业开办网上“一事通办”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企业开办事项作为“一件事”,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供“一事通办”服务选择,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事通办”或者分项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对选择“一事通办”的,实行企业开办申请信息“一表填报”、委托授权一次完成、发票申领和印章刻制申请一并提交,办理结果一次告知,并在具备条件的县区“一窗通办”专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等办结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

(八)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要从少跑腿、好办事的角度出发,出台系列便利服务措施,鼓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税控设备,免费提供邮寄服务,切实为企业解难降耗,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继续推进“政银合作”“ 增点扩网”进程。将合作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指导、帮办、代理和发放营业执照服务逐步延伸到各县区和乡镇,为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就近办”服务?积极推进与邮政公司合作,推行企业开办进度“后程加速”工作,通过“一窗通办”专区为申请人提供办结件寄递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海东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九)推进企业开办信息共享共用。加快推进各相关部门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为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提供信息技术保障。各部门信息技术保障单位要建立健全数据对账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项目,细化数据交换责任,加强数据定期分析,解决数据交换问题,推动信息实时共享,做到完整准确交换。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二、启动时间

2020年8月1日起,全面启动以下三项工作:

(一)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其中,营业执照和参保登记同步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印章刻制和发票申领并行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企业开办信息实时共享、精准推送、互认互用,实行相同信息不再重复填报、相同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用户身份不再重复验证,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的便利化水平。

(三)提供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到2020年9月底,“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率达到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工作保障,促进业务协同,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泰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马秉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员:马吉荣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楚帅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韩溢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詹晋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文靖   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      

郭元伟   市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马兴林   市税务局副局长

吴晓杰   人行海东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俊峰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加强联系,推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科。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健全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清除制度障碍,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做好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的有效保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税务部门和人行海东中心支行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按照《海东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工作进度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督促本县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主动掌握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为联络员,组织落实本部门承担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开展数据监测。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涉及的时间、环节、“一网通办”率作为重点监测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省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企业开办事项办理监测情况,每季度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报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合理应用数据监测结果,及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提高。要通过配备帮办人员、配强登记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等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供保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不定期深入窗口一线、深入新办企业,调查了解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办事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准确指导解决问题。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督导,年内对各县区联合督导不少于1次。

(五)开展自查自评。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标进度表(附件)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开展综合评估问效,扎实推进整改提高。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调查了解办事群众的真实感受,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

(六)加强宣传培训。要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媒介,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宣传引导,加大具体改革举措解读解答,积极回应办事群众的关心关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请各县区、各部门每两个月将落实情况于双月20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0972—8619759

 真:0972—8619759

电子邮箱:hdqydjk@163.com

 

附件:海东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工作进度表



附件

 

海东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

工作进度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备注

1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全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

 

2

制定本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3

清理涉企

开办事项

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非法定涉企开办事项,除法定的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不得违法擅自设置企业开办其他条件和要求

市政府审改办

6月底前

 

4

全面清理本部门非法定涉企开办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5

取消首次申领发票前先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的做法

市税务局

 

6

 

 

 

7

 

全面梳理印章刻制环节的办理事项、程序和材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现场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市公安局

民族自治地区对于企业印章使用民族文字有规定的,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举措,确保申请人能够在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间内领到印章

8

精简申请材料

推进自然人身份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在线核验和电子签名,对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已经完成自然人身份验证的,在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中不再重复验证、重复注册;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完成电子签名的,不再上传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影像件。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政务服务

监管局

6月底前

 

9

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即时与市自然资源局共享的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核验,对通过核验的,除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外,只填写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

市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完善企业开办

信息系统功能

全面梳理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登记注册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申请人在填写登记申请信息后,系统自动核验填报信息,自动生成相关文书,自动审核登记申请,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

市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

 

11

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衔接工作,除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外,对已申报名称提供保留1个月的服务

12

为新办企业提供规范化经营范围自主选择服务

 

 

 

13

 

 

 

 

14

优化接人一网通办平台电子税务局功能,不再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等事项作为首次申领发票的必备事项,推进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一表集成 实行企业印章容缺办理。

市税务局

优化印章刻制备案信息系统,推进印章刻制信息自动推送给公安部门备案。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印章制作企业、印章材质、取章方式在线选择和费用网络支付

市公安局

15

完善企业掌上登记 APP.

市市场监管局

16

召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会

召开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会。

市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

 

17

分别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业务培训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18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媒介,切实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宣传引导,加大具体改革举措解读解答,积极回应办事群众的关心关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保登记互联网信息系统整合到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平台,提供集申请提交、信息公开、结果告知、自助查询等为一体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月底前

 

20

推进企业开办事项申请提交、受理审核等流程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时归集并公开,以及办结件发放信息集中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

常态化企业开办事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实行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相同用户一次验证、部门系统无感登录,取消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环节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

推进一网通办建设

将营业执照办理、新办企业纳税业务、印章和税控设备发放集中到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提供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专区,提供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监督局

6月底前

 

23

一窗通办专区设置帮办指导区、自助服务区和业务受理区,提供现场咨询、帮办指导、信息录入、窗口受理和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集中发放等服务,配备帮办人员。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政务服务监督局

24

企业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印章制作企业和税控设备制作企业应当加快办结件制作效率进一步压缩领到办结件的时间。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25

推进部门信息

共享

推进市场监管局与税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部门网络互通。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

监管局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6月底前

 

26

 

各部门信息技术保障单位要建立健全数据对账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项目,细化数据交换责任,加强数据定期分析,解决数据交换问题,推动信息实时共享,做到完整准确交换

市税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6月底前

27

28

完成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协调省市场监管局将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接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市政务服务监管局

7月底前

 

29

提供企业名称在线查询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30

提供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自助在线查询。

逐步提供企业登记电子档案自助在线查询

31

推进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一表集成 实行企业印章容缺办理。

市税务局

32

实行印章制作企业、印章材质、取章方式在线自主选择和费用网络支付。

市公安局

33

对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后置审批的,登记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办理的事项和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34

提供一事通办服务

将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企业开办事项作为一件事 一网通办平台提供一事通办服务选择,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事通办或者分项办理企业开办事项。

市税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7月底前

 

35

对选择一事通办的,实行企业开办申请信息一表填报、委托授权一次完成、发票申领和印章刻制申请一并提交,办理结果一次告知。

服务

市税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

36

在具备条件的县区一窗通办专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等办结件。

市政务服务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37

便利领取办结件

企业登记机关、公安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印章制作企业和控设备制作企业应当加快办结件制作效率,进一步压缩领到办结件的时间。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7月底前

 

38

降低企业

开办成本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税控设备、免费提供邮寄服务

市政务服务

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7月底前

 

39

将合作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指导、帮办、代理和发放营业执照服务逐步延伸到各县区和乡镇,为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就近办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人行海东中心支行

 

12月底前

40

积极推进与邮政公司合作,通过一窗通办专区为申请人提供办结件寄递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邮政管理局

12月底前

41

开展自查和评估

对标先进地区,对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对6-7月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研究解决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人力资源各和社会保障局

7月底前

 

42

开展8-9月工作自查自评。

9月底前

43

开展全年工作自查自评

12月底前

44

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组,调查了解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安排对下半年工作进行。

市市场监管局

7月底前

 

45

迎接省上委托第三方评估,调查了解办事群众的真实感受,积极听取第三方评估机构意见建议,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

12月底前

46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今个工作日内

3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控设备,其中,营业执照和参保登记同步办理,在1. 5个工作日内办结;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并行办理,在1. 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供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登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实行到20209月底,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率达到90%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日起

 

47

开展数据检测

对各部门事项办理情况每月进行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

 

812

 

48

转发6-7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8月底前

49

转发第三季度各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监测结果通报

9月底前

50

转发第四季度各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监测结果通报

12月底前

51

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媒介,切实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宣传引导,加大具体改革举措解读解答,积极回应办事群众的关心关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分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12

 

52

每月向市政府至少报送1期信息。

市政务服务

监管局

6—12

 

53

每月对1个所属县区和乡镇进行联合督导。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6—12

 

54

 

 

 

加强督促指导

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可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供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

 

 

6—7

 

55

对照任务分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提高

6—12

 

56

全面总结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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