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9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
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0月29日

 

关于建立完善重大项目

协调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及实施进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中央及省级更多相关政策支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标对表国家重大战略和投资导向,围绕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按照“市级千亿、县级百亿”的目标要求,建立市、县区两级重大项目库,分类编制提出项目清单,强化日常调度,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为全市稳投资促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本县区、本行业及园区重大项目谋划方向,抓紧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积极承接国家扩大内需和促进有效投资各项政策。

(一)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 重大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类。主要包括特色装备制造业及产业链延伸,科技研发重点技术、循环经济发展、锂电池制造、数控机床、区域合作、农业产业化、巩固脱贫攻坚后续产业等项目,以及旅游、新兴产业、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项目。

2. 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类。主要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平台经济、5G基站及网络、数字化改造、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项目。

(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主要包括铁路、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机场等综合交通项目。

(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主要包括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主要包括特高压输变电、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供电、供气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五)新型城镇化方面

主要包括兰西城市群、中小城市、美丽城镇、特色小镇等城镇基础设施领域项目。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

主要包括生态修复和整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国土绿化、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领域内项目。

(七)民生发展方面

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体育等领域内的项目。

三、组织保障

(一)机制

总召集人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三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文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祝凤甲   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陈建宏   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部长

  马成福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冯德文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郭树强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李进仓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贾福祥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才让太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张春晓   市教育局副局长

     鄂福涛   市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严得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有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蔡秀萍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魏延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魏九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农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李永清   市商务局副局长

     麻守文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王占全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党恒邦   市林草局副局长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王铁楠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副部长

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马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7个专项推进组。

(二)专项推进组

1. 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基础设施组

长:鄂福涛  市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铁楠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林草局、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协科技部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

2. 交通基础设施组

长:魏延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林草局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

3. 水利基础设施组

长:魏九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4. 能源基础设施组

长:李清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5. 新型城镇化组

长:刘睿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贾湧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林草局、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5 )。

6. 生态保护及修复组

长:曹有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6 )。

7. 民生发展组

长:李世明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春晓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扶贫局等(人员名单详见附件7 )。

四、工作职责

(一)机制工作职责

1.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2. 研究确定全市重大项目工作涉及的重大规划、重大原则、重大政策、重大举措和重大事项。

3.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听取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 统筹协调重大项目工作过程中全局性、长远性、跨部门、跨县域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相关政策举措加快落实。

5. 指导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工作格局。

6. 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县区、行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认真开展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机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

1. 研究提出需由机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加强与机制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市级重大项目政策研究、专题协调、督办督导、检查指导等工作,组织谋划“两新一重”和专项债、特别国债等重大项目。

3. 谋划确定并编制市级重大项目计划,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项目审批、资金平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问题。

4. 完成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专项推进组工作职责

各专项推进组配合机制办公室,会同相关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及海东工业园区开展本领域内相关工作:

1. 按照机制总体要求和重点方向,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及重点投向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时向机制办公室提报本组重大项目。

2. 分类编制本专项推进组工作领域内重大项目清单,按月统计报送项目谋划、资金争取、引进社会资本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3. 负责本专项推进组工作领域内项目库建设管理、前期推进落实及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提出需由机制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4. 定期向机制办公室请示汇报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5. 完成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工作职责

在机制办公室统筹下,负责本专项推进组日常工作:

1. 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本专项推进组项目谋划实施和汇总上报工作。

2. 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本专项推进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推动机制各项决策落实。

3. 承担本专项推进组负责领域内项目调度和信息报送,牵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 研究提出需由机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 完成机制和机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方式

各组组长定期在市发展改革委集中办公;各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自行开展工作,定期与各组组长对接项目。

六、工作流程

(一)梳理上报。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围绕重点,谋划编制本县区、本行业项目清单,经各专项推进组成员单位分口汇总审核后,于每月5日前报各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

(二)汇总筛选。各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区、部门,对报送的项目进行初审,甄别核实后,于每月15日前汇总报机制办公室。

(三)审核论证。机制办公室会同专家团队、相关县区及部门,对各专项推进组报送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比选,形成建议名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分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完成时限等内容,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机制研究审定。

(四)下达计划。按照机制研究审定后的项目清单,由机制办公室负责于5个工作日内,制定完成工作责任分工计划并印发执行。

(五)项目入库。各专项推进组在责任计划下达的同时,于2个工作日内将计划内项目录入市级重大项目库,进入日常调度程序。

七、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于每月10日前,提出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解决时限及意见建议,经各专项推进组成员单位汇总后报各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

(二)协调推进制度。各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会同各成员单位,对报送的问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甄别、核实,对无法解决的问题报机制办公室;机制每月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各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报送的问题,对属于县区、行业解决的,督促县区、行业解决;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每月召开会议,对市级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协调解决。

(三)调度通报制度。各专项推进组组长单位负责对本领域范围内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调度,梳理进展、问题,总结亮点、成绩,形成解决方案、计划建议,按月报机制办公室,机制办公室汇总后向各县区、各部门及机制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四)督办督查制度。各专项推进组会同相关县区、市有关部门,定期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机制办公室;机制办公室不定期对各专项推进组谋划申报、问题解决、入库调度等工作进行督导,对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项目及时进行督办,并于每月15日前汇总各专项推进组项目提报情况,及时分析通报,并建立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报请市委、市政府,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五)动态调整制度。对因客观条件难以实施的项目,由各专项推进组负责及时谋划补充更新,定期销号,并按照投资类型基本一致、投资规模基本相当的原则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调度配合,推动机制有效运行。机制成员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及监管指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二)上下联动,制定本级推进机制。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参照本机制,抓紧建立健全本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力量,细化职责分工,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有序、高效长效的工作机制,于11月5日前将本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报机制办公室。

(三)立即行动,抓紧形成一批成果。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与省级相关厅局衔接汇报,强化与国家、省级重大政策、重大规划的对接,确保谋划项目精准性。要紧扣重点,多角度多渠道谋划,确保质量规模和项目信息的准确完整,抓紧形成一批重大项目报各专项推进组。

(四)精心组织,确保机制高效运行。机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完成专家团队组建,并积极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市级项目库建设工作,督促各专项推进组按时间节点提报项目,推动机制快速运行。各专项推进组、各专项推进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沟通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作用,营造重大项目高效协调推进氛围,突出工作亮点,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环境。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以点带面,力促更多重大项目落地生成,为全省抓“六稳”、促“六保” 工作贡献海东力量。

附件:1. 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基础设施组人员名单

2. 交通基础设施组人员名单

3. 水利基础设施组人员名单

4. 能源基础设施组人员名单

5. 新型城镇化组人员名单

6. 生态保护及修复组人员名单

7. 民生发展组人员名单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