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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22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其他;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0—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1217


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0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落细落出成效,到2025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市域范围内河道水质稳中向好,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确保“把海东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城乡统筹的现代化新城”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按照职责任务,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工作分工

(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1. 筑牢青海东部“绿屏障”生态肌理

以推进青沙山、达坂山、积石山“三山”林草植被保护为主,打造自平安小峡至民和贯穿河谷与兰州红古区接壤的高标准绿色景观屏障和生态防护屏障。

2. 重点突出“绿河谷”生态廊道

沿黄河、湟水河、大通河开展“三水”两岸生态修复,建设“绿河谷”。以黄河、湟水河两岸及大通河川水地带宽度3公里范围为基础,修复自然水系风貌,建设湿地景观节点,打造流域湿地生态廊道。

3. 贯彻“绿城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体系

围绕湟水河流域大峡、小峡、老鸦峡等“三峡”,以及乐都、平安、河湟新区三个核心区开展景观绿化,打造“绿城区”。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4. 推进落实“三区三线”

加快开展区域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敏感性、脆弱性和承载力评估,积极协助省相关部门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5. 大力推动环境管控

建立生态环境分级管控体系,综合叠加生态、水、大气和土壤等要素管控分区和行政区域、工业园区、城镇规划边界等,统筹划定优先、重点和一般三类环境管控单元,注重重点地区空间管控精度。

6. 发挥生态资源价值

积极实施善水、蓝天、净土等重点工程及垃圾分类综合体项目。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三生空间布局,加强生态恢复治理

7. 湿地及河道生态治理

从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湿地公园建设、河道近自然修复、增加湟水河干流水资源总量、大通河水系连通等五个方面开展湿地及河道修复治理。

8. 低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重点在湟水河、大通河干支流河岸两边构建50米宽度的缓冲带,在湟水河干流在平安区市区内过境段、乐都区市区内过境段、沙塘川河在互助县城内过境段构建大型生态景观廊道,总规模约70公里。

9. 高流域生态保护恢复

重点开展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含矿区治理)、耕地休养保护、生态用水保障等内容。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坚守流域生态底线,引导高质量绿色发展

10. 河湟谷地最美水生态走廊

以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山水”两岸生态修复与绿河谷建设等重点工程为措施,确保黄河、湟水河、大通河出境水质达标,建设形成三条最美生态走廊。

11. 兰西经济带绿色发展新高地

以高原特色工业为基础,以新型工业和信息化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努力打造青海特色产业发展新高地,助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示范市。

12. 河湟新区“双创”孵化基地

大力推进数字经济,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区域创新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多元包容的高原美丽城镇样板,形成青海新经济的增长极,成为践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示范地。

13. 河湟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以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等多个民族文化为特色,以乐都、民和为示范点,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优势,构建互动、互补、互惠的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格局。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产业载体建设,打造绿色发展新引擎

14. 深挖禀赋,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积极构建完善的绿色经济体系和现代农牧产业体系,打造沿黄河谷地、湟水谷地和大通河流域生态经济带,发展库区旅游和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园区,推进富民特色林产业,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做强青稞酒、拉面、青绣、富硒四大品牌产业。加快河湟新区建设,重点发展民族特色轻工业和民俗文化旅游业。着力推进库区经济发展,积极发展集水上运动、垂钓、观赏、品尝等多业态的休闲旅游业。

15. 乡村振兴,提升特色农业体系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巩固推进9个省级示范试点村基础上,抓好6个新增试点建设,并加快组织实施。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乡土特色产业经济实体标志,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加快推进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建设。

16. 培育业态,建立绿色新兴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新型铝合金材料、新能源锂离子电池材料、高性能铸造镁合金等新型材料产业。推动高效节能装备、盐湖化工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装备、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装备等为重点的绿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信息产业布局,完善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平安、乐都、民和为中心,逐步扩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范围,逐步扩大公共物联网的覆盖领域。打造乐都工业园绿色产业基地,逐步发展高端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产品等新兴产业。建立河湟新区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绿色产业基地。

17. 互联互通,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加快互联网与物流、商贸、旅游、先进制造业等行业的进一步融合,加速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全力促进海东市服务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利用互联网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建立信息化、网络化为主导的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产业,在区域内和省内打造特色产业产品支付、物流、交易等电商平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品牌产业促进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林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18. 持续管控,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业

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能耗进一步降低。深入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培育一批节能标杆企业。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关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禁止被关闭和淘汰企业的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进行转移。

19. 扶持特色,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

深入实施“三品”专项行动,加快发展高原富硒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畜产品精深加工、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饲草料加工等绿色产业,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和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特色高值化利用产品,重点推进青稞和牛羊肉深加工、乳制品加工、马铃薯深加工、燕麦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牛羊肉原产地可追溯。形成一批高价值、可追溯的“绿色海东”产品。建设扩大中藏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加快研制中藏药新产品、新剂型,发展一批特色生物医药企业。重点支持森林康养、森林人家、生态探险、绿色民宿等新业态发展壮大,促进林草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深化资源高效利用,打造集约发展新模式

20. 强化约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

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管控,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做好城镇节水降损,深化海东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推广普及节水技术和器具。构建清洁能源体系,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加快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消减散煤利用,基本杜绝燃煤无处理排放。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将乐都区作为全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开展绿色矿业发展制度改革和创新试点,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树立一批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社会经济、民族团结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21. 重视再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进一步拓展农业循环产业链,探索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建立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延伸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成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回收和无害化处置,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逐步建立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22. 深挖潜能,建立低碳能源体系

加快开展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一批节能和绿色制造技改项目。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大节能减排力度,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0.1%。提高电力消费比重,加快电动汽车,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提高社会电气化水平。持续打造“绿电海东”。加快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充分利用省内风、光、水资源优势,以乐都工业区为集约化基地,加快建设太阳能产业、储能电池产业和风能产业,构建低碳、智慧多元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向高品质提升。不断提升城镇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市直机关事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聚焦治水提质工程,多元化构建亲水空间

23. 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供给保障

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推进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饮用水源水库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持续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与监测。实施海东市水源地保护工程、湿地公园和水利风景区项目。持续推进“引黄济宁”骨干工程、湟水北干扶贫灌溉二期工程,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用水条件,补充农业灌溉用水。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保障生态用水。充分利用“引大济湟”工程增加湟水河水量,调整引水水资源分配方案,确保湟水河生态、景观功能,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开展再生水回用灌溉城市绿地示范。

24. 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

结合社区管网改造,创建一批达标小区。完成湟水河流域的水磨营桥、老鸦峡口、民和桥、三其桥、高寨西湾村、湾子桥、沙塘川河、祁家川古城崖、土官口、瞿昙沟晁家10个断面综合治理和大通河流域加定镇及景区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园区准入条件,新建园区项目需同步开展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和环保规划,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并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统一建设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并鼓励园区自建中水、雨水回用系统。强化园区污染源监管,依托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将园区排污口纳入工业污染源监管和水环境监测系统中,实现对园区废水排放的动态管理。增加乐都、民和等四个工业园废水自动监测点位,实施“阳光排污口”。

25. 全面推进流域治理与管理体系

依托绿色海东333全域生态振兴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以黄河谷地、湟水谷地、大通河流域三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为重点,全面有序开展治水行动,坚持防洪排涝、水质改善、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治理方针,通过采取修复整治、河道清淤、截污管网建设、生态岸坡改造、沿岸滨水绿地打造等措施,努力建成山水田园新海东。海东市中心城区河流(包括湟水干流和流经中心城区的支流)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防,山洪按30年一遇设防。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持续推进“引黄济宁”骨干工程、湟水北干扶贫灌溉二期工程,实施民和县积石峡水库灌溉二期工程、海东市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南门峡水库—河湟新区配水厂—杨家水厂连通工程和在建水库配套工程。加快干流和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清除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堆放点,完善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污水收集。在基本农田种植集中区域发展生态农业,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设置生态排水沟渠和植被缓冲带,减少流失到河流的沉积物的量,减少河流面源污染。高质量推行河湖长制,对总口截流井、截流管进口开展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实现防洪排涝和水质监管从应急管理到预警管理转变。

26. 创新实施河流生态修复

打造具有野趣的自然生态岸线,通过实施清浊分流工程、雨洪分流工程、中水回用工程等,将适宜发展生态景观的水库打造为集生态补水功能为一体的水体景观,构建生态、自然滨水地区景观。继续完善黄河干流、湟水干流、中小河流河道防洪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村河道和山洪沟的治理力度。建设跨湿地栈道系统及市民亲水系统,设计建设符合本地文化特色的人文景观带,乐都区规划将慢行系统与文化产业走廊合并建设,沿绿带建设步行和自行车系统,与城市慢行交通网络有机结合,美化亮化河道沿岸,并充分利用湿地景观带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处理,巩固海东市在青海省“宜居之地,休闲之都”的城市定位。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多举措打造蓝天海东

27. 综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加强车辆使用环节管理,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全面推广使国VI汽油和新能源。启动建设“公交都市”,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严控柴油车总量,实施柴油车增量调控政策,逐步淘汰老旧汽油车和柴油车,禁止轻型柴油车上牌,新增国VI柴油车全面加装颗粒物捕集器。提升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加强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在平安区、乐都区与工业园区等城市骨干道路及机场高速、过境高速等战略核心交通要道路口,逐步建立固定式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点,建立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制。严格执行城区内东西向骨干交通走廊货车等限行措施,扩大限外区域,减少外埠大货车过境穿行。

28. 全面深化扬尘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作业,建设扬尘源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平台,以平安区和乐都区集中施工工地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同时将城市更新片区和建设工业园区纳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检查对象,组织定期、不定期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推进数字化工地建设,完善扬尘监管及“智慧环保”平台,严格开展扬尘排污税征收管理工作。在辖区内推广建筑工地自然降尘监测试点工作,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强裸露地治理,推进裸土复绿工程。推广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和机扫比例。

29. 加大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完善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工作。强化监管力度,加快推进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严格环境执法,开展“拉网式”环保执法检查,对辖区重点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巩固蓝天保卫战建设成果。全面淘汰污染工业锅炉,推动清洁产业发展,逐步推广集中供热替代原有锅炉,完成燃油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对重点污染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控制,保证污染源排放稳定达标。开展科技攻关,研发新型污染物防治技术路线,推进工业喷涂、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30. 加强大气区域联防联控

划定实施联防联控的区域范围,制定区域减排方案,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保障机制,包括成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小组、健全区域联合监管、完善区域环保投入机制、统一评估考核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等。加强与省“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预警监测体系的数据共享,重点加强同西宁市的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协调解决空气颗粒物和生物质燃料燃烧等大气污染物的区域扩散问题。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以平安、乐都、民和为中心,逐步扩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范围,逐步扩大公共物联网的覆盖领域,建设智慧环保智能化水平,以满足大气监测系统不断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2022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以上;到2025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6%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创新固废安全管理,多层次建设洁净海东

31. 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减量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工程和“无废”城市试点拓展建设工程,推进无废海东建设。加强固体废物转运管理,实施固体废物规范化贮存和转运,防止二次污染,实现固体废物“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减轻固体废物消纳压力。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产生、收运、综合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覆盖与风险控制管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32. 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扎实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面对海东市垃圾填埋场设施不足的现状,在扩建平安区、小峡、雀儿滩、高庙、引胜沟、雨润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在平西经济区南北两区域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平西经济区为中心分南北两区域建立农村垃圾统一收集体系,每个城乡建设一个可降解垃圾点。

33. 创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固体废物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推进源头减量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内部综合利用处置,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2025年,形成完善的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能力,加强焚烧飞灰、污泥、炉渣等低值废物的综合利用与协同处置。在压缩工业产能前提下,发掘工业企业的城市环保服务功能,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实现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处置率达到100%,实现工业绿色转型,提升产城融合。

34. 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的产品标准及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废弃危险化学品收缴、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预防及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完善环境风险数据库及风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全过程监管,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覆盖。推进河湟新区、互助绿色产业园、乐都工业园、民和工业园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和化学环境风险信息体系建设,开展涉危涉重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规范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医疗垃圾管理能力,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及源头管理,医疗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到2025年处置能力提升到2.2万吨,处置率100%,基本实现废物不出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严管土壤与地下水,多方位建设安全海东

35. 构建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网络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潜在污染地块排查及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辖区内“菜篮子”基地等农用地、饮用水源地特殊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到2025年,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居住区、学校、农用地、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监控企业等周边土壤常规监测,加快建设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36. 深入推进污染源头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监控”防控策略,结合区域实际探索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综合监管机制,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污染场地风险事故零发生。到2025年,清理农用地、饮用水源地特殊用地土壤范围内的违法养殖种植、违法搭建、地下作坊、暴露垃圾等问题。

37. 探索建立风险管控体系

严控污染场地的开发利用审批,开展污染场地再利用的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环境风险数据库及风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着力提升湟水谷地特色农作物种植区和黄河谷地蔬菜种植区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未污染土壤环境保护,防控重点区域环境风险,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程。到2025年,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

38. 创新实施污染场地修复

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逐步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全面完成重金属污染场地绿色治理与生态修复。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并由第三方对损害状况、修复成效进行评估,依法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智慧联动,推进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

39. 强化监管,严格执行产业环保政策

进一步完善市级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与省级监测网络体系的数据共享,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优化城市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和工业园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分级分区分类提升监管能力。对重点工业园区、矿区强化监督,做好不同污染源环境问题的实时监管。建立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提升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实施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治理专项行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机制,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定期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报告,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重污染项目严格把关,探索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严控环境风险。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物资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

40. 共享智能,加强区域协作联动发展

实现智能数据库互通共享,准确预警和及时响应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构建海东市特色的“智慧环保”体系。持续推进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的海东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西宁—海东—兰州区域联合监控体系,为兰西城市群战略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41. 智慧管理,保障林业资源提质增量

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平台,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建立GIS空间信息的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林业资源日常监管智能化、信息反馈实时化。建立林业病虫害预警机制,实现风险防控精准化。开展“互联网+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高效应对森林火灾险情。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手段,逐渐形成林业立体感知、管理协同高效、生态价值凸显、服务内外一体的林业发展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优化生活空间布局,特色打造城市综合体

42. 构建两核两带、一区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两核:指乐都和平安组成的中心城区。推进乐都-平安一体化发展,实现在区域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政管理、生态环境和创新机制等七个方面的一体化,促进两区经济社会同城化发展,两区人民同城化生产生活。乐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成为全市政治文化教育中心、全省职业和基础教育基地、医疗健康养老基地、河湟文化旅游展示基地,打造政治文化和商务中心、青藏高原高品质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居宜业首府城市;平安,强化交通枢纽和生产服务职能,打造“高原硒都·健康平安”品牌,突出以新兴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为主导的产业特色,将建设成为高原硒都、空港门户、高原休闲康养基地、现代新型产业基地,打造古驿文化休闲和商贸中心。

两带:沿湟水生态城镇发展带。串联乐都、平安、民和、互助、河湟新区等主要城市组团,统筹城镇建设、产业分工和综合交通线网布局,串起兰西城市群主体区域。将互助建成高原旅游休闲度假区、现代农业和绿色循环示范区、土族民俗文化传承基地;将民和建成以现代商贸物流、生态观光为主导的新兴城市,推进川海一体发展,加快甘青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青海东大门,成为兰西城市群青海前沿窗口。强化与西宁一体化交通联系,实现与西宁快速互联互通。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化隆、循化为端点,突出以水定城、文城融合,发展特色产业和特色旅游业为主的中小城镇。将化隆建成黄河上游旅游明珠城市、南部滨河生态宜居新城;将循化建成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优美、民族特色浓郁的休闲度假旅游名城。

一区:指河湟新区。围绕打造新时代全省改革创新发展示范区这一目标,树立百年思维,推动城市精明增长,着眼四季建设,彰显河湟风貌,打造内涵品牌,努力把河湟新区打造成西宁海东一体化发展战略平台和现代化建设新区典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融合旅游度假、商贸会展、现代物流等产业功能,打造科创谷地、数字高地和物流陆港。

多点:围绕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全力推进高庙、瞿昙、寿乐、高店、三合、丹麻、加定、南门峡、官亭、马营、古鄯、巴州、群科、巴燕、扎巴、牙什尕、查汗都斯、白庄、街子等19个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区域城镇协同发展,打造城乡统筹、山水相连、文脉相通、城乡守望、协调发展的特色小镇群落。

43. 打造沿湟城市景观风貌

建设具有湟水特色的城镇街道,对接河湟新区交通优势,建成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海东门户走廊。因地制宜打造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河谷带状湿地城市景观风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建设局

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深化城市绿色建设,全面营造生态宜居环境

44. 高品质打造公园之城

加强城市及周边的植物多样性建设,注重对南北两山生态绿地的规划控制,强化湟水河和城区绿廊生态与景观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示范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社区、绿色庭院等创建活动,形成立体化、复合型、网络式的区域绿色生态空间骨架。突出海东城市山水相依的自然风貌格局,并在城市绿地的建设中体现海东市多民族共同发展的地域文化特色。完善湟水河、大通河、黄河干流流域的滨河防护林带,保护河流沿线天然林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物种多样性。鼓励河道两侧绿地建设,加强流经城镇和城市建设区域的河道两侧景观设计。突出滨水城市特点,创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沿湟水河保留绿色自然生态特色,局部集中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及景观设施,作为城市的绿肺和最重要的景观轴带,促进滨水的宜居城市建设。

45.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全市新建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其他规定的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比重。

46. 深化宜居社区建设

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改进社会服务,打造便民消费圈。建设改造连锁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康体健身、维修保养、再生资源回收、中介咨询、家政保洁等商贸服务设施,为当地居民、商务人士、外来旅游人员等提供满足各自需求的便利服务。

47. 健全公共服务配套

加快推进城镇学校旱厕改水厕,鼓励在社区内设置类型多样化的就业空间,为居民就近就业提供更多选择。优先考虑老人和幼儿等弱势群体对设施的需求。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疾病控制预防应急体系建设,建设市级传染病医院,县医院设传染病专科病区,提升疫情预防控制能力。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致力构建美丽宜居乡村

4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以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加强村庄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完善旅游景区、干道沿线公共卫生间配备,加快淘汰传统户厕,推进农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49.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规划建设一批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景观整体协调,彰显地域特色的高原美丽乡村。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发展有乡村旅游资源的村庄集镇。努力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统筹布局,积极建设融采摘观光、文化体验、生态休闲、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

50.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

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农民群众最关心的“水、电、路、气”以及住房、产业设施等重点工程,兼顾农民生产生活和游客休闲旅游双重需求,统筹规划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优化乡村服务功能,为推进农村经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51.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并从形式上的普惠提高至实质上的公平,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居民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提高城乡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质量,服务农村居民,建设城乡一体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六)优化交通环境品质,推行绿色出行方式

52. 以新能源示范为抓手打造绿色出行生态圈

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加大新能源汽车辅助设施的建设与投放,提高其服务范围的覆盖率,尤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重要交通节点处增设充电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等辅助设施建设。推进汽车绿色维修发展,建立在用汽车检测和维护制度,强化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着重在城市重点区域、公共交通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适时在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到规划期末,实现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00%全覆盖。

53. 以城区绿道为载体打造慢行交通网络

启动城市绿道计划,推进城市交通慢行系统建设,建设慢行城市。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市民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构建具有河湟古韵,与沿湟景观带有机结合、相互呼应的低碳高效的城市慢行道。以乐都、平安、河湟新区和特色小镇为先,后逐渐覆盖互助、民和、循化、化隆和其他镇村。相关城市道路在步行和自行车通道宽度、断面设计上应保证连续、安全、舒适。配套建设完善、便捷、安全和换乘方便的自行车及人行道系统,宣传鼓励市民多使用自行车,多步行;在客流集中地区增设自行车停车场,在公交枢纽,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在重点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交通示范街区,在景区设置自行车租赁,鼓励生态旅游。

54. 以道路改造为抓手打造品质交通环境

全面推进交通路网绿廊建设,提升道路环境品质。坚持规划设计高标准、工程建设高质量、林木管理高水平,全面提升绿色通道建设水平。以乔灌花草配置合理、林相整齐美观为要求,以改建道路为契机,加强城市绿色通道的建设与养护,构建绿色、畅通、高效、并具有海东特色的城市道路体系。启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行进盲道面积。在平安、乐都、互助、民和的人口聚集区域增加盲文路牌。

55. 以互联网+为驱动打造智慧交通体系

以国家智能交通系统体系框架为指导,建成“高效、安全、环保、舒适、文明”的智慧交通与运输体系。围绕第五代移动通信和数字电视等未来网络建设重点,持续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面数字电视”项目落地,夯实“智慧城市”建设基础。大幅度提高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升级现有公交车GPS调度管理系统,推进主干道周边智能化公交站台和智能化报站系统建设,逐步提升公交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出行者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和便利、高效、快捷、经济、安全、人性、智能的交通运输服务。为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和充分的信息支持和信息化决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林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七)启动全民低碳行动,携手共建生态美好家园

56. 全面构建绿色消费网络

加强绿色消费理念的灌输以及对绿色消费知识的普及,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多媒介的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新兴的传播媒介来进行绿色消费理念的宣传。加强政策立法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政策立法工作,建立社会绿色消费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倡导科学引领发展,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加大科学技术在绿色消费中的应用,促进绿色消费市场体系的构建。从消费内容上,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从消费行为上,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物联网、云平台等高新技术助力消费行为绿色化,减少对一次性产品的使用,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从消费观念上,创新消费理念,培养消费者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制定绿色补贴政策,推广绿色产品。对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绿色标识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全过程采取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引导公众选择新能源、节能产品。

57. 深入实施政府绿色采购

推行绿色采购制度,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ISO14000认证的企业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争取全面实现采购的绿色化。进一步引导企业生产环保达标的产品,使企业了解通过改善生产技术等方式生产的具有环保标志产品的优越性,并争取也能够列入到政府采购清单当中,从而既促进企业产品的销量,同时又有利于政府进行比价和选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定义海东特色生态文化,构筑生态文化体系

58. 依托河湟文化发展契机,发扬河湟文化

传承保护河湟生态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保护机制,加强文化遗产安全工作,注重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做好文化遗产研究和科学利用文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和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结合海东市特色,制定相关保护制度,建立市级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体系。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遵循“一带、两区、三廊、多点”格局,以国家新石器末期马家窑文明科研保护与发展利用的范式、线性文化遗产架构下的多元民族文化共融示范区、西部高原河谷地区文化保护与生态涵养共生发展为代表,适度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有机耦合历史文化特色,打造地域特色文化生态空间。培育海东特色生态文化。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创新生态文化传播形式。依托青海高原冷凉气候特色,拓展特色生态文化名片,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康养和度假文化;整合海东市当地历史、民族文化资源,结合海东市独特的生态自然条件,为文化发展寻找生态支撑、自然根源。对基于生态特色衍生的农牧文化、河湟文化等原生生态文化进行开发和包装推广。弘扬传承河湟文化传统,着重发展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体活动,挖掘诸如花儿、射箭赛马等民间文体优秀传统,积极举办相关旅游节或赛事,扩大影响力。搭建海东生态科研平台。以河湟谷地生态保护科研为平台,深化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生态修复课题研究,以科研项目带动河湟生态资源保护的利用价值研究,形成全面的河湟谷地保护发展研究体系。完善生态文化建设平台体系与功能,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推广河湟谷地生态文化品牌。

59. 构建生态文化发展平台

提升海东市旅游文化的美誉度,进一步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拿得出,叫得响”的对外文化交流工程。结合东西部对口协作,宣传“彩陶故里、青绣之源、拉面之乡、醉美海东”的海东形象。引进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做好文教旅医体复合资源的融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式的河湟文化展示和推介平台。积极发展国际宣传路线,走出去宣传河湟特色文化品牌。打造文化管理企业,加大此类企业政府扶持力度,为文化交流提供中介服务。做好现有旅游景点、景区的开发与维护,规划筹建历史文化名镇(村、社区),打造具有省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新区;抢抓国家深入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兰西城市群建设的机遇,立足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充分利用海东“新门户、大枢纽”的建设机遇,完善与健全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高域内生态文化旅游的整体品质,进一步拓展生态文化旅游知名度。配合四大黄河流域文明品牌建设,推进沿黄旅游公路建设,打造沿公路的特色小镇、休闲乡村和精品景区,形成黄河流域生态文明体验带。策划推出若干条具有海东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优化提升海东市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整合一部手机游海东的机制。积极探索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新模式,提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功能提升。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打造特色生态文化载体,夯实生态文明基石

60. 提升现有生态文化载体

结合全域发展理念,针对青海省内及兰西城市群周边市场,积极打造乡村休闲农业观光游,挖掘特色农耕、生态种植文化,融合采摘、体验、景观、餐饮、节庆等旅游元素,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

61. 擦亮生态文化旅游名片

擦亮海东“彩陶故里、青绣之源、拉面之乡、醉美海东”的城市名片,着力打造“人文乐都、古驿平安、魅力民和、七彩互助、山水化隆、多彩循化”的靓丽地域名片。开发利用民间非遗传承,打造非遗产品品牌,拓展生态文化市场;与东部沿海地区、大型旅游网站、旅游业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多管齐下对海东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与项目进行宣传与推广。做大做强四大品牌产业,打造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推动青稞酒产业振兴发展,推动拉面产业提质发展,推动青绣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富硒产业健康发展。

62. 打造海东特色生态文化产品与品牌

立足河湟地域特色,重点打造河湟文化特色品牌,谋划建设河湟民俗文化博物馆、河湟大剧院、青绣产业园、国际会展中心、百里河湟文化旅游体验区,非遗体验中心以及重点文化旅游区的全局性重大项目,依托创建国家级河湟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契机,挖掘海东市当地丰富物产及富硒农产品特色,大力发展健康养生旅游。规划生态文化主题旅游线路或旅游区,建设生态旅游绿道系统。整合现有散落在域内各处的旅游资源,着力打造民俗文化游、山水休闲游、生态探秘游、宗教历史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形成特色鲜明、丰富完整的旅游产品体系。着重包装青稞酒、土豆、油菜花等具有国家原产地保护标识的名优产品,发挥产地优势,打造生态旅游产品特色品牌,与无锡等地进行联动,将特色生态产品打造成为特色旅游名牌。打造以“互助青稞酒”“土族盘绣”“青海拉面”“撒拉人家”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外贸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培育形成一批重点行业专业性境外品牌。出台《青绣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行业质量标准,加强品牌塑造和龙头企业培育,提升产品质量与档次。

63. 打造特色生态文化活动

结合海东市地域特色与传统文化,发展具有生命力的特色生态文化活动。打造河湟文化艺术节、青海丝绸之路花儿艺术节等节庆品牌,将传统的花儿做大做强;结合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大力发展人文特色旅游节;以域内丰富的自然山川资源,积极打造徒步或自行车赛事;挖掘海东当地射箭、赛马等体育竞技传统,发展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民间赛事和旅游活动;利用海东市当地具有特色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物产,打造自然采摘与科普游活动;发扬海东市当地独有的饮食文化,打造海东高原美食节。通过打造“青海年·醉海东”、河湟花儿艺术节、高原特色农产品展交会、 沿黄河马拉松、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青海丝路花儿艺术节、河湟国际射箭民间精英赛、河湟勇士国际拳王争霸赛、万人同唱一首歌等活动深度打造魅力海东,让河湟文化热起来,走出去。

64. 强化特色生态文化项目

以海东市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为基础,深入挖掘河湟文化元素,对海东市现有的景点进行串联、强化,提升海东市整体的生态旅游形象,提高海东市整体的景点及生态文化项目的服务水平。重点打造特色鲜明、规模突出的生态文化项目,将平安驿、喇家遗址公园、土族故土园、瞿昙寺、柳湾彩陶公园等重点项目提升打造成为具有地区影响力、全国知名的文化项目;同时结合特色旅游线路的开发,串联起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节点,将海东市的生态文化项目规模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构建五位一体宣教体系,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65. 强化党政机关生态文明宣传工作

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学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加强生态文明产业发展作用,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财政等手段,建立有利于生态文化发展的政策及宣传体系,多渠道、多手段发挥政府的宣传作用。创建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网络平台,加强与省、市民间环保组织开展与宣传环保公益活动。

66. 加强企业内部生态文明文化建设

利用经济、法律、税收、行政等手段,结合政府宣传与倡导,鼓励企业重视生态文明文化建设,推广建立企业内部的生态文明宣传与监督体系,定期组织企业参与到以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中,发挥企业对员工的引导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推广到企业基层内部。

67. 打造社区生态文明文化宣传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文化进社区活动的创建,以社区生态文明文化知识竞赛、社区宣传板报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从小事做起,珍爱环境注意森林及水源安全”等一系列环保知识。

68. 构建学校生态文明文化教育体系

教育系统内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教育纳入考评机制,教师团队建立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认知;在校内设立专门的生态文明文化建设与宣传小组,由校领导挂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开展宣传周、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板报评比、主题征文、绘画及手工作品征集等活动;开设生态文明文化拓展课程,并融入综合素质考评系统;定期组织学生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接受体验教育。

69. 推行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生活方式

与环保组织建立广泛深入合作,鼓励已有非政府环保组织在海东市成立和发展分支机构,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带头作用。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决策法律化、程序化,组织成立新的群众环保组织,有效组织公众在生态建设中发挥作用。利用广泛的宣传渠道向居民宣扬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生活方式,政府机关切实起到带头、督导作用;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减少垃圾及废气排放;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

(二十一)融入战略发展方向,建立科学生态文明决策机制

70. 打造服务型法治政府

推进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执行力,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为目标,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71. 增强部门间交流协作

加强政企间的跨部门协作、跨行业合作,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联合协作新机制、城市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调控和集约发展与科技支撑机制、生态文明建设的差异化与多维化考核评估机制、教育引导和多元参与的社会调控机制。

72. 促进多层次决策参与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层次参与机制。政府领导、企业落实、公众参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决策与众智、民意的融合,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位一体”的把关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明确公众参与环保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健全立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73.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细则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清单,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实行权力清单管理,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可视化”生态绩效的重要指标。

74.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

研究制定生态控制线内的地方生态补偿的法规或管理办法,推进对国家森林公园等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进行区域生态补偿,尤其是主要水源保护地的流域补偿。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新型投融资体制,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

75. 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地方性改革,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探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机制。以基本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区及生态功能重点保护区域为重点对象,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明确规范细则,同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施行特色突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76. 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预警

完善辖区数据库和技术平台,开展不同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进一步完善市级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与省级监测网络体系的数据共享,实施“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拓展建设工程、生态环保领域大数据支撑平台与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基于5G通信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联网工程等一系列工程。深入环保大数据分析研究,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生态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构建完善的生态文明管理体系

77. 加强建设多规合一管理体制

进一步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程建设,建章立制、科学布局和统筹管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区,构建自然资源生态安全格局。

78. 建立生态功能区产业管理制度

配套制定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和引导制度,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引导产业绿色发展。推行产业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强化以生态环保为约束性指标的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

79. 完善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

优化城市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和工业园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对重点工业园区、矿区强化监督,做好不同污染源环境问题的实时监管,提高执法力度,加快执法速度。建立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提升环境应急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机制,加强农牧区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保障。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办法,定期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报告,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80. 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机制

建设一套包含应急指挥设备、通讯平台、监测仪器的环境应急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推广智慧平台应用领域。构建海东市突发环境风险管理应急体系,强化突发环境风险应急能力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81. 严格执行生态文明考核问责制度

实施差异化政府目标考核,依据《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制定《海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考核责任实施细则》及《海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具体执行程序和细则,做到显性责任即时惩戒,隐性责任终身追究。

82. 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构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体系,确定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83. 建全环境保护第三方管理制度

完善第三方生态环境评估制度,推进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第三方统计、环境保护第三方巡查、政绩考核第三方评定制度。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具体指标分工(共27项)


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值

近期

目标值

远期

目标值

牵头单位

2019

2022

2025

生态制度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启动

编制

制定

实施

制定

实施

市生态办

2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8

≥20

≥20

市生态环境局

3

河长制

-

已实施

已实施

已实施

市水务局

4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5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

80.1

≥82

≥83.6

市生态环境局

6

地表水环境质量

黄河出省断面水质

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

大通河出水断面水质

-

 

 

 

市生态环境局

(三)生态系统保护

7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动态指标)

-

60.49

不降低

不降低

市生态环境局

8

森林覆盖率

%

36

≥36.2

≥36.5

市林草局

9

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市林草局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0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市卫生健康委

11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未建立

建立

建立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空间

(五)空间格局优化

12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划定并遵守

遵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13

空间规划

启动阶段

编制

编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经济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达到市考核要求

达到市考核要求

达到市考核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达到市考核要求

达到市考核要求

达到市考核要求

市水务局

生态生活

(七)人居环境改善

1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17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100

100

市卫生健康委

18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90.34

达到市考核要求

达到市考核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建设局

1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2

≥94

≥95

市城管局

市住房建设局

20

城镇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

9.42

≥11

≥11

市林草局

市住房建设局

21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局

(八)生活方式绿色化

22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市住房建设局

23

公众绿色出行分担率

%

——

≥50

≥50

市交通运输局

24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20

≥35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25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30

100

100

市委宣传部

市生态环境局

26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85

≥90

市生态环境局

27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70

≥80

市生态环境局

三、重点项目分工(共3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牵头单位

生态空间体系

 

1

制定生态网络规划

依托现有山水脉络,制定海东市城乡生态网络规划,包括耕地、水域、林地、绿地、湿地、山体等生态空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划定生态红线

结合自然保护地划定成果,科学划定海东市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勘界定标工作,严格用途管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

青海省湟水河流域规模化林场建设

按照青海省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规划,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乐都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4个县区的湟水河及其支流两岸山体,人工造林179.97万亩,推进青沙山、达坂山、积石山营造林绿化,湟水谷地与南北两山间生态景观屏障把湟水流域规模化林场建成西北干旱地区先进造林技术应用和现代林业经营管理模式的示范区。

市林草局

4

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

开展湿地及河道生态整治、低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高流域生态保护恢复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构建青藏门户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重点开展天然林、山地草地资源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与水土流失,重点区域为祁连山森林连绵带和沿黄生态带。

市林草局

5

绿河谷生态廊道建设

以黄河、湟水河两岸及大通河川水地带宽度3公里范围为基础,修复自然水系风貌,建设湿地景观节点,打造流域湿地生态廊道。以湟水河景观带为城市景观框架的空间中脊,重点打造具有河湟文化特色的高原河谷带状湿地城市景观风貌。

市林草局

市水务局

6

绿城区城市绿地规划建设

对城市绿地进行提档升级,优化城市公园体系,重点建设城市主干道、园林景观大道、城市主要出入口的环境绿化;建设和完善公园绿地和市民广场。加强老城区和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力度,对现有防护绿地进行养护,加强对城市周边山体的生态修复,逐步形成沿中心城区外围的生态保护圈。

市林草局

市住房建设局

市城管局

生态经济体系

 

7

河湟文化特色旅游

规划建设文化名市、旅游大市,制定出台《河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围绕河湟文化的传承保护弘扬,打造河湟文化特色旅游品牌。创建国家级河湟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8

特色小镇旅游项目

挖掘特色小镇,将农耕、生态种植文化,融合采摘、体验、景观、餐饮、节庆等旅游元素,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农村局

9

全市旅游重点工程

做好现有旅游景点、景区的维护与开发,大力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规划生态文化主题旅游线路或旅游区,建设生态旅游绿道系统。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10

城镇区域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对海东市重要的城镇公园绿地以及重要河流交通线的沿边绿带建设。

市林草局

市交通运输局

11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在辖区内完善“用户—支管—干管—污水处理厂”路径完整、接驳顺畅、运转高效的污水收集系统。

市住房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12

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完成湟水河流域的10个断面综合治理和大通河流域加定镇及景区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建设。

市住房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

13

建立1个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城镇原生垃圾近零填埋。

市发改委

市住房建设局

市城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14

建立1个危险废物集约化资源利用示范基地

围绕水泥窑共处置集约化基地建设,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资源化与协同处置能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危废不出市,实现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与处置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改委

生态环境体系

 

15

善水工程

高质量落实河(湖)长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市水务局

16

治水工程

推进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整治,对饮用水源水库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实施湟水规模化林场国家试点水利配套工程、黄河流域南北山生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

持续推进引黄济宁水利重点工程、湟水北干扶贫灌溉二期工程,优化城镇生产生活用水条件,补充农业灌溉用水。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17

治气工程

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公交都市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作业。对重点地区进行实时智能监控,接入城市管理智慧平台

加强与省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预警监测体系的数据共享,推进联防联控。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18

治土工程

基本摸清辖区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家底,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创设土壤污染档案,建立优先区域保护名录,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

探索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综合监管机制,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19

建立1个河道景观提升示范点

以城镇河道修复为依托,提升生态景观,建立城镇功能布局与景观塑造、文化挖掘相结合的,体现城市风貌特色的示范点。

市水务局

市林草局

生态生活体系

 

20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分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建设垃圾收集点。

市城管局

21

绿色建筑工程

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其他规定的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比重。

市住房建设局

22

学校环境教育工程

教育系统内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教育纳入考评机制,教师团队建立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认知;在校内设立专门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小组,由校领导挂帅,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开展宣传周、生态文明知识竞赛、板报评比、主题征文、绘画及手工作品征集等活动;设立生态文明文化拓展课程,并融入综合素质考评系统;定期组织学生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接受体验教育。

市教育局

生态文化体系

 

23

制定5项生态文明宣传项目

政府相关网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栏,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管理;政府组织开通新兴媒介宣传渠道、搭建综合性公众参与与交互式主题宣传网络平台,创建海东市生态文明网络平台,加强与省、市民间环保组织开展与宣传环保公益活动

以社区生态文明文化知识竞赛、社区宣传板报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

市政府办

市委宣传部

市生态环境局

24

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完善现有景区、度假区内生态教育设施建设,增设标识牌、科普长廊等,介绍本地特色动植物资源以及其生态价值。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市林草局

25

设置生态文明培训工程

对全市公众、学生、党政干部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测评、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每年至少一次,将统计结果纳入地方统计范围。按照《全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和标准(试行)》,对各县区政府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成果进行评估,全面考核生态文明教育的成效。

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在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设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教育、采编、资料及音响设备。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制度体系

 

26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制定《海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考核责任实施细则》、《海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生态保护地流域补偿制度等,深入推行任期自然资源审计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

市审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

制定企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基于企业的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报告制度。

市工业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28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保障体系,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29

完善智慧城市管理体系

推进智慧水务、智慧环保、智慧林业、城市管理体系等智慧应用建设,构建以环境要素资源调查为数据支撑、以地理信息为空间表达的可视化数据平台,构建海东市特色的智慧城市决策体系。

市政府各部门

30

建立风险管控体系

制定土壤、地下水等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构建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统一体的管控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局

31

生态空间分级管控

根据城镇功能区划,结合四区特点,出台生态空间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与考核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32

完善多层次决策参与机制

政府领导,企业落实,公众参与,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决策与众智、民意的融合,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位一体的把关机制。

市政府各部门

33

生物多样性保护

完善野生动植物物种信息系统;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制定野生动植物长效保护机制;构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网络。

市林草局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严格协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及各类专项行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兴自媒体等多种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网格、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施工现场,大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人们主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中来,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自觉动手改善生活环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对生态规划建设任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督促扎实推进,确保生态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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