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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48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海东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海东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督促、检查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长及成员单位

 长: 张胜源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林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三永昌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马吉荣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春晓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学瑞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费崇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尚恩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廷祥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张孝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冀永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涂志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孝荣   市统计局副局长

毛迎新   市应急局副局长

丁玉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鲁振明   市医保局副局长

马兴林   市税务局副局长

全长洪   市司法局副局长

詹晋滨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新民   市银保监局副局长

        李永庆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周得庆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晓云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吴晓杰   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前,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需提交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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