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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53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2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划定
高污染燃料限燃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1〕27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并划定高污染燃料限燃区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类型

(一)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二)硫含量大于0.50%、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乐都区(总面积为18平方公里):东至水磨营大桥,西至向阳三街(市体育中心),北至朝阳大道北侧山脚,南至京藏高速南侧山脚区域。

平安区(总面积为16平方公里):空港西路以东,国华路以西,湟水大道以南,南山大道以北区域。

民和县(共四个区域,总面积10.3平方公里):北至109国道,西至工业路,南至湟水河,东至民和大桥;北至北山根,南至109国道(原部队营房);北至师范路,东至南庄子路,巴州东路,西至山城路和巴州西路;北至东垣北环路,南至南山大道,东至东垣五路,西至红卫路。

互助县(总面积为16.5平方公里):威北路—城信路—近水路以南,威远西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

化隆县(共3个区域,总面积15.2平方公里):群科新区大道以东,乙西环路以南,乙东环路以北,乙伟二路以西;新区大道以西,戊经二路以南,滨河路以东,乙西环路以北;乙伟二路以东,以东环路以北,戊经二路以南,乙伟一路以西;工村兵村、东风村、乙伟一路以东,乙东环路以北,戊经二路以南,城市外环路以西。

循化县(总面积7.22平方公里):东至清水湾黄河大桥,西至街子大道,南至南过境路,北至北过境路。

海东河湟新区(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东至古瓦公路,西至高铁南路以东,南至南绕城高速,北至空港北路。

西宁机场规划范围。

三、高污染燃料限燃区范围

乐都区:威远路、明月一街、向阳三街以西,古城中街延伸段以南区域;北至古城中街延伸段,南至向阳路的大地湾村片区;西至乐阳街,东至祥福路,北至文教路,南至兰西高速的李家村片区;西至鄯州大街,东至西门路,北至团结路,南至新乐大街西门村片区;七里店、马家台村部分未完成征地拆迁的区域。

平安区:国华路以东,富平路以西区域。

民和县:官亭镇、巴州镇、马营镇、峡门镇、李二堡镇、满坪镇、古鄯镇7个建制镇规划内镇区中心区域及建设区域。

化隆县:巴燕镇建设路以东,林业路以北,西大街以西,北大街以南,中学路以南,医院路以北,南大街以北。

循化县:积石镇、街子镇建成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禁燃区内经营性燃煤炉灶底数排查,建立台账,并制定拆除方案,尽快开展禁燃区内经营性炉灶拆除和排气烟道的封闭工作。

(二)落实禁燃要求。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大灶、茶水炉、热水炉等设施。

(三)加快设施改造。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将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予以拆除或者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以及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清洁能源或者清洁燃料。

(四)依法严厉查处。对违反本通知规定,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设施的企业和个人,市、县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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