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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7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3日

 

海东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及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范围

海东境内黄河干流和湟水河干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一)组织培训。6月15日,生态环境部以网络视频培训形式,对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主要讲解黄河“清废行动”工作安排、清废APP软件操作、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处理处置方式等。

  (二)排查交办。生态环境部已经以遥感影像解译、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对我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疑似问题清单,已分批次交办市人民政府和问题所在县区人民政府。

(三)核实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交办的疑似问题清单,成立领导小组,统筹人员力量,迅速开展核查,对固体废物不存在或堆存物已清除的,将该问题从清单内剔除;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整改过程结合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一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整改进度和结果要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涉及固体废物体量较大、环境危害大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将视情进行挂牌督办。

2021年10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完成所有立查立改类问题整改、部级和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和社会公开;12月底前,完成所有交办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于整改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

(四)开展“回头看”。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区上报完成整改的点位开展“回头看”。省生态环境厅也将于2021年12月对我市完成点位开展“回头看”,并对整治成效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拖延、敷衍、虚假整改及整改不彻底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和督办。

三、组织机构

成立海东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祝凤甲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王国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妥文立   市住房建设局局长

    韩海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良泰   市水务局局长

保秀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英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明长   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部长

           乐都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王晓红   平安区人民政府区长    

马晓瑜   民和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王国栋   互助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马占奎   化隆县人民政府县长

    循化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祝凤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好各自辖区内疑似问题清单的排查整治及工作总结上报。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疑似问题清单的排查整治,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及时处理处置。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疑似问题清单,做好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工作,对经现场核查属实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抓紧组织清理处置,科学溯源固体废物来源,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整治完成情况,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于每月底按时向海东市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及时在“清废行动”APP中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

联系人:边占鑫   0972—8615630

 箱:hdhjjl@qq.com

 

附件:1. 疑似问题交办清单(遥感排查样表)

   2. 疑似问题交办清单(群众举报和信访件样表)

   3. 疑似问题交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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