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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108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2021年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2021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19日

 

海东市2021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青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筹备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1年海东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双创活动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突出创业带动就业精准性、典型经验成果示范性、创新创业氛围常态性、参与主体联动性,引导全社会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新创业更好地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奋力建设青藏高原山水田园、生态绿色、宜业宜居、创新活力、城乡统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海东。

二、活动主题

高质量创新创造、高水平创业就业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

活动周定于10月19日—25日举办,为期一周。

(二)活动地点。

活动周主会场设在海东河湟新区综合服务大楼(青海大数据产业园)。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双创活动周”启动仪式。

1. 活动时间:10月19日

2. 活动地点:海东河湟新区综合服务大楼(青海大数据产业园)

3. 活动内容:青海省“双创活动周”主会场与海东市分会场同时启动。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启动仪式,活动通过“双创”宣传视频、“双创”成果展、“双创”主题论坛等多种形式呈现和总结双创工作取得的成效,展望创新创业未来,传播“双创”文化,分享“双创”经验,激发“双创”主体活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

(二)组织开展“创业大讲堂”活动。

1.活动时间:10月—11月

2.活动地点: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 活动内容: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局、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配合单位:各县区就业服务局

(三)开展“四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讲活动。

活动时间:9月—12月

活动地点:各县区

活动内容:通过政策宣讲、集中培训、网络推送等形式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人社服务大厅”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就业服务局

(四)开展“2021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

活动时间:9月27日—11月26日

活动地点:各县区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精准对接,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扎实做好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

牵头单位:市就业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就业服务局

(五)实用技能培训。

1.活动时间:10月—11月

2.活动地点:各县区

3.活动内容: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形式分析、宏观政策及产业解读、中小企业发展探讨、组织协调能力、服务工作模式等方面,举办海东市科技创新专题培训班、科技惠企政策宣讲、业务培训、创新创业专题宣讲培训会、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等专题论坛培训活动,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培育和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乐都区科技局)、各县区工业信息化局

(六)中小企业服务月专题活动。

1.时间:10月20日—11月20日

2.地点:各县区

3.活动内容:通过政策宣传、人才培训、创新服务、数字化赋能、服务体系调研、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形式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乐都区科技局)

(七)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题培训活动。

1.活动时间:5月—11月

2.活动地点:各县区

3.活动内容:组织全市科技“三区”人才下基层服务,进行“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实用技术”专题培训。通过技术培训、交流讨论、分享经验,提升农村创新创业层次,激发农村创新创业动力。创新创业展示:通过创业项目和创新成果的展示及引进生产的新特农产品展示,开展群众现场互动体验,激发群众认同感和创新创业激情;创新创业宣传及咨询:着力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群众农牧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助力农村产业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乐都区科技局)

(八)“双创”活动系列报道。

1. 活动时间:10月—11月

2. 活动内容:通过海东日报、海东电视台、各县电视台等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双创”示范园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各类“双创”政策、“双创”带动就业、“双创”活动等,展现我市“双创”氛围和面貌,多角度、宽视野宣传我市“双创”活动成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海东日报社、海东广播电视台

五、区域活动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围绕“双创活动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举办创业大赛、成果展示、就业招聘、政策宣传、会议论坛、文化传播、群众竞赛、专业服务等特色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工作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进度,抓紧抓实筹备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负责领导具体负责,固定责任人员,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按要求部署推进筹备工作。市科技部门要及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指导,确保“双创”活动落到实处。

(三)注重安全,确保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活动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反馈“双创”活动周图片和资料,并于10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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