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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122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海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更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海东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组成如下:

 长:王青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一弓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学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审计局、金融办、信访局,税务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主任张一弓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参照市级层面议事机构,进一步调整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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