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132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海东市5G通信基础设施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海东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袁  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有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保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员:马吉荣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心忠   市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英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得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丽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魏永山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志林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安志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代国礼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张博如   市林草局副局长

马少俊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史建荣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文靖   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

李长龙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晓   平安区政府副区长

焦兴龙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李进仓   互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正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马中梅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李海峰   国网海东供电公司总经理

杨洪双   国网黄化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包生平   联通海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明敏   移动海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德   电信海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谱   铁塔海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局,王心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包生平、王明敏、马德、王谱兼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听取5G通信设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及时汇报项目进展,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负责全市5G通信设施建设和产业应用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协调解决我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落实。

二、工作职责

(一)市发展改革委。落实《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转供电建立相关失信管理制度。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海东市5G通信基站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组织《青海省5G 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的对接;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监督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监督审批流程、审批周期和行政服务效率。

(三)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

(四)市财政局。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创新引领明显、带动面广,社会效益大的5G关键技术、重点应用和共性平台进行扶持,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5G发展。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市工业信息化局、市铁塔公司完成《海东市5G通信基站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明确铁塔、基站、局房、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对建设的符合规划的通信基站给予支持配合,牵头新建商业、商品住宅等项目落实土地出让规划条件,配合市铁塔公司同步建设通信基础设施,配合海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化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的5G建设相关工作,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共享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楼顶等各类资源。

(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大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

(七)市住房建设局。牵头编制《海东市智慧杆塔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路灯杆智慧杆体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及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多杆合一,牵头整合存量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照明、环境监测等设备和通信设施一杆挂设,统筹考虑电力引入通信线路管道预留;结合海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简化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

(八)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配合海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道路的占道挖掘审批工作及道路沿线通信基站、配套设施管线等建设路政许可的审批工作。

(九)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5G通信基站建设中涉及的景区审核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十)市林草局。配合海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通信基站建设中涉及的城区园林绿地审核工作;负责通信基站建设中涉及的林地、草地审核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通信基站转供电加价幅度超出10%的价格执法;牵头既有商业、商品住宅小区业主或物业除场地租金和电费外的乱收费情况执法。

(十二)市城管局。配合推进智慧杆塔建设。

(十三)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配合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5G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结合海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符合规划的基站建设项目,缩短各环节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十四)各县区政府。落实5G网络建设和应用的组织推进;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杆塔建设落地;做好5G通信基础设施审批,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依法落实建设保护和补偿,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按照同等数量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三、工作要求

加快推进5G通信设施建设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和要素保障力度,注重协调配合,积极组织5G通信设施建设重大事项、困难问题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协调落实,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021年11月26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