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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1〕133号
发文机关: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6日

 

海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特建立海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督促、检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促进全市知识产权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与工作衔接;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人民银行海东中心支行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和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同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集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应当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研究并提出工作重点和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展,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联席会议的相关决定,由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并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汇总,上报会议召集人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制定我市有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法规、规章的建议,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信息利用工作。

4.负责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监督和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5.加强对品牌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的保护。

6.组织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导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7.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

8.负责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定期上报市政府,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著作权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版权咨询与服务;负责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审核、申报工作;受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投诉;调解著作权纠纷。

4.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5.组织开展著作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组织开展全市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7.及时通报在著作权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及相关信息数据。

(三)市法院

1.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2.依法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纠纷案件,规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种行为,化解矛盾和纠纷。

3.依法审理有关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规范和完善行政职能。

4.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公布案例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及时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5.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为联席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四)市检察院

1.依法履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

2.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职能。

3.依法履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职能。

(五)市发展改革委

1.将知识产权工作中有关重大事项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督促实施。

2.对知识产权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扶持。

3.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实施信用监管。

(六)市教育局

适时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养青少年发明创新意识,开展青少年科技小发明、小创造活动。

(七)市科技局

1.加强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衔接,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2.负责将知识产权纳入科技创新地方奖励政策之中,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创新创业能力。

3.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体系和机制。

(八)市工业信息化局

1.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信息产业系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和战略。

2.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实施行业管理,联系指导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工作。

3.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进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等信息产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引导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4.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

5.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工业企业和产业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的调研工作。

6.督促市属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设立责任人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市属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依靠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九)市公安局

1.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承接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打击任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工作和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2.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同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3.强化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和信息通报机制。

(十)市司法局

1.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督促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对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 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督促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十一)市财政局

1.统筹做好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工作,明确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预算,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指导完善地方政府知识产权财政支持政策。

3.引导我市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和基金向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

(十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由行业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范围。

(十三)市生态环境局

1.配合研究提出我市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发展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意见。

2.推动全市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自主技术创新,逐步实现自主技术创新的研发、传播和应用的良性循环。

3.协助做好全市环保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四)市农业农村局

1.依法保护涉农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动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农牧业生物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农业商业秘密等。

2.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依法实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3.制定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依法开展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加强绿色食品、 农业产品标准化、畜禽品种、农作物品种、兽药、饲料、添加剂、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工具以及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十五)市商务局

1.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提出商贸流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联系指导商贸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商会、学会和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工作。

2.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商贸流通领域及电子商务系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和战略。

3.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进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系统、对外贸易等方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4.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5.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赴省外、境外参展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并充分利用推介会、展销会等交流平台,积极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

6.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协助机制,增强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和解决能力。

7.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商贸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商会、学会和行业协会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

(十六)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1.加强传统工艺相关资源的挖掘整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

2.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3.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开展针对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的市场执法规范整治行动,严查侵犯著作权侵权案件。

4.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好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指导、监督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建立、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十七)市卫生健康委

1.宣传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系统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有关知识产权的应用、保护、管理等工作。

2.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国家秘密技术的归口管理。

3.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解卫生健康系统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十八)市林草局

1.贯彻执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全市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管理制度。

2.负责林业及草原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加强林草产品标准化、林草品种、园艺作物品种以及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十九)人行海东中心支行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2.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依托“青信融”平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力度。

3.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订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构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

(三)强化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跟踪督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附件:海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海东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

联席会议成员

职务

联络员

职务

联系电话

市委宣传部

杨延春

副部长

韩元春

宣传科干部

 

市市场监管局

高雪明

副局长

于海云

商广监管科科长

 

市法院

韩如龙

副院长

朱万菊

民一庭法官

 

市检察院

李雪梅

副检察长

马秀琴

第三检查部主任

 

市发展改革委

李世明

三级调研员

魏建红

社会发展科副科长

 

市教育局

殷万贵

副局长

先志军

教研室干部

 

市科技局

白增先

副局长

张彩莲

业务科干部

 

市工业信息化局

罗平祥

副局长

李尚成

经济运行科科长

 

市公安局

王学瑞

副局长

李永宏

经侦支队支队长

 

市司法局

全长洪

副局长

 

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科科长

 

市财政局

严得煜

副局长

宋清秀

经建科干部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陶春芳

副局长

李增瑞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孙晓燕

规划法规与财务科干部

 

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文振祥

质检中心主任

 

市商务局

李治堂

局长

 

业务科科长

 

市文体旅游

广电局

代国礼

副局长

程雅鹏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

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

马凯军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蒲继德

综合业务科主任

 

市林草局

韩海强

副局长

叶兆欣

市林业站干部

 

人民银行海东

中心支行

王顺道

调研员

王亚莉

货币信贷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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