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收支执行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1-8月,全区公共财政收入979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7%,超序时进度2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收31874万元,增长48.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3251万元,完成预算的71.8%,较上年同期增长21.3%,增收11088万元,超序时进度5.1个百分点;。全区公共财政支出7856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7.5%,超序时进度1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支108932万元,增长16.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50757万元,完成预算的77.3%,较上年同期增长14.4%,增支94217万元,超序时进度10.6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7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43.6%,较上年同期增长149.3%,增收2078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491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1.6%,较上年同期增长72.9%,增支1471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2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3%,增支12349万元。
二、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较高。1-8月,在投资增长的带动下,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已连续6个月实现18%以上的高幅增长,其中:土地增值税、契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增势强劲,分别增长138.9%、105.9%、87.8%、75.9%、43.7%、40%。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比重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完成53894万元,同比增长20.9%,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5.2%。非税收收入完成9357万元,同比增长23.2%,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14.8 %。
从收入分县完成情况看,实现超序时进度。平安县完成89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7%,超序时进度22个百分点;循化县完成39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7%,超序时进度17个百分点,乐都县完成12298万元, 为年度预算的69.2%,超序时进度2.5个百分点;互助县完成1399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7.7%,超序时进度1个百分点;化隆县完成51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7%,按序时进度完成;民和县完成150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5.7%,差序时进度1个百分点。
从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看,进度基本实现同步。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12.5%)收入4746万元,完成预算的56.9%;地税部门征收收入49150万元,完成预算的78.8%;财政部门征收收入9355万元,完成预算的53.8%。
(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主要税种增长缓慢。1-8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增长缓慢,对税收贡献明显减弱。其中:增值税完成4748万元,同比增长3.2%,增收145万元;营业税完成29016万元,同比增长15.6%,增收3907万元;企业所得税税完成3999万元,同比增长2.2%,增收86万元。
(三)财政支出执行平稳,实现均衡增长。严格按照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和全省财政收支分析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区预算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从支出分类执行情况看,支出保持平稳增长的项目有: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4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6%,增支5847万元;教育支出完成1778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9%,增支7129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66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9%,增支2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44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增支15312万元;农林水事物支出完成149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2%,增支24025万元。
从支出进度和增量看,各县均超额完成支出进度,其中:化隆县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179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8%,同比增长36.9%,增支31804万元;平安县完成805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2%,同比增长11.9%,增支8573万元;循化县完成851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59%,同比增长31.9%,增支20585万元;民和县完成1457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1%,同比增长7.2%,增支9747万元;乐都县完成1370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6%,同比增长20.1%,增支22980万元;互助县完成1628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8%,同比增长9.8%,增支14552万元。
从支出特点看: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海东财政部门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收支的紧急通知》,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各县主要领导亲自抓支出管理工作,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责任,为完成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资金调度及时和部门协调是保障。上半年省厅拨付各项资金53.9亿元,其中:专项资金43.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5亿元。省财政在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同时,加大对我区专项资金的拨付力度,同时,地区财政与各科室之间、各县及预算单位之间及时协调,为加快支出进度提供可靠保障。及时对账、下达预算指标、拨付资金是基础。各县加强了预算指标的核对工作,实行每天核对制度,改变过去等待地区和省上专项文件的做法,特别是对省直拨到县的指标文件,主动查询,及时掌握和对清预算指标,做实支出的基础工作,落实资金的支出方向,严格按照资金的拨付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资金,严防了库款搬家现象,提高支出的执行率。严格执行预算执行管理是关键。地县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维护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做好收支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分析财政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在巩固好目前收入增长的基础上,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努力保持各项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狠抓支出管理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全年预算执行率必须高于上年水平,每月支出进度原则上高于序时进度,认真按月完成预算支出任务,坚持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98%目标。三是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落实配套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城市农村低保、城市居民医疗、廉租房、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惠民政策,加大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扶持力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重视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提高分析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各县财政在去年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和专项核查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的整改意见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财政专户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运作,抓紧撤销归并多头开户、资金性质相同的账户工作,保证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接受财政部检查组的重点抽查。
(三)稳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进一步扩大改革的资金范围和预算级次,完善业务流程,优化软件功能,提高支付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进一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加快财政系统横向联网改革,做好财政端落地数据的接入和查询工作,科学设置信息数据,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体系。三是强化公务卡结算、动态监控工作。根据省厅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平台,加快公务卡个人信息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目录进行结算,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作用,确保支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创新监督理念,整合监督力量,将监督重点放在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过程和效果上,确保项目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坚持采管分离,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人员的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地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