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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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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年 度 | 合 计 |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备注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12年决算 | 11.08 | | 3.68 | | 7.4 | | 2013年预算 | 10.5 | | 3.5 | | 7 | | 辅助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 2012年,海东市司法局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全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等会议经费。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人民调解培训班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室租赁等费用。 2013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预算安排的主要理由是:召开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六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等所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会议室租赁等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海东市司法局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车辆运行费用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下乡,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社区矫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培训学习调研等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3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单位人员下乡等所要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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