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参公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数9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海东市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地震应急行政执法、防震减灾宣传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海东市地震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33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333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加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9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5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万元;2、项目支出3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海东市地震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海东市地震局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海东市教育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海东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2、3、4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海东市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