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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数19人;离退休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00.2万元,比上年减少53.3万元,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00.2万元,比上年增加53.3万元,减少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4.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万元,医疗卫生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9.8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民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民政部门专项业务等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民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民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表5)

本表反映民政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