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海东市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属国家行政机关,设1个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数12人,遗属1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市纪委、监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纪检监察事务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海东市纪委、监察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600.78 万元,比上年增加151.53万元,增长(下降)34 %,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市委巡察组工作经费。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600.78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151.53万元,增长3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了市委巡察工作经费。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393.78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35.38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8.40 万元;2、项目支出207 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07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万元,其他支出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6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8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4.3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43.8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8.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9.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市纪委、监察局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市纪委、监察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市纪委、监察局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委纪委、监察部门年度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 1 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市纪委、监察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表5)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市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6年预算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