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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海东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海东市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属国家行政机关,设1个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1人,退休人数11人,遗属1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海东市纪委、监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查办案件、海东纪检监察民心网建设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纪委、监察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449.25万元,比上年增加42.20万元,增长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支持力度加大,增加了纪律审查等工作经费。

(二)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预算4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52.20万元,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断深入,反腐败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加强、维稳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384.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29.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4.40万元;2、项目支出7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44.4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8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海东市纪委、监察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纪委、监察局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海东市纪委、监察局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海东市纪委、监察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1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海东市纪委、监察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