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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加强对专卖商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对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6个县级供销社进行工作协调、业务指导。

2.机构设置情况及变动情况:

海东地区供销社成立于1981年,一直与地区贸易局合署办公,2001年地直机关机构改革后,地区贸易局职能转化到地区经贸委,地区供销社独立办公。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海东市编委确定编制7人,其中 :行政编制1 人、事业编制6人。现实有工作员9人。退休人员原有14人,2016年转入社保14人。内设机构两个:综合办公室、财务统计科。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供销社农副产品推介经费、供销社项目配套经费、主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经费及扶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市供销社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24.17万元,比上年增长17.8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提高,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24.1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88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24.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1.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3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4万元。

三、支出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二)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四)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财政部门对全市系统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 医疗卫生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医疗金等支出。

(七)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十)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表5

本表按资金来源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因财政部门上年决算数尚未批复,仅公开2017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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