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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元至5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通报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15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元至5月,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2.5%,较上年同期增收4894万元,增长6.3%。受上年同期高基数影响,5月份财政收入增速出现回落,财政收入压力逐渐增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6436万元,为预算的42.1%,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8%。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主体税种完成41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9.9%;小税种完成25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9%;非税收收入完成15774万元,为预算的4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9.2%,同比增长21.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县(区)完成情况:各县(区)收入增长乏力,除循化县实现增收外,其他县(区)均出现负增长。其中:循化县完成447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1%,同比增收712万元,增长18.9%;平安县完成124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2.4%,同比减收51万元,下降0.4%;乐都区完成884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2.8%,同比减收1281万元,下降12.7%; 民和县完成120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3.1%,同比减收5147万元,下降29.9%;互助县完成117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0.3%,同比减收2243万元,下降16%;化隆县完成307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6.7%,同比减收1445万元,下降32%。

因市级工业园区一次性耕地占用税、建安营业税增加,带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其中:市本级完成792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4%,同比增收233万元,增长3%;工业园区完成215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1.2%,同比增收14116万元,增长1.9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收入完成3138万元,完成预算的27.7%,同比减收266万元,下降7.8%;地税部门征收收入63298万元,完成预算的46.7%,同比增收2335万元,增长3.8%;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15774万元,完成预算的44.4%,同比增收2825万元,增长21.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2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8%,较上年同期增支83032万元,增长16.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89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26407万元,下降30.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6613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支2560万元,增长18.2%;教育支出完成936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067万元,增长2.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70万元,下降11.3%;文化体育传媒支出完成4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368万元,增长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97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3570万元,增长3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95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3111万元,增长31.7%;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33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2063万元,增长107.2%;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完成14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27580万元,下降65.9%;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792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9555万元,增长13.7%;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9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1099万元,下降27%;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15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4937万元,增长48.5倍;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0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135万元,下降11.3%;金融支出完成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8万元,增长52.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89万元,增长8.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83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53097万元,增长10.2倍;其它支出完成18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3064万元,下降14.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县(区)完成情况:民和县完成1006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7.4%,同比增支9674万元,增长10.6%;平安县完成548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9%,同比增支3342万元,增长6.5%;化隆县完成697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5.5%,同比增支4157万元,增长6.3%;乐都区完成8817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45.3%,同比增支2596万元,增长3%;互助县完成99898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43.6%,同比增支7406万元,增长8%;循化县完成475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1.7%,同比增支782万元,增长1.7%。

二、全市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缺少支撑面。由于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结构性减税继续推进,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明显下降,全年实现预期目标的难度不断加大,全市除工业园区因耕地占用税、建安营业税等一次性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较高外,各县(区)较上年同期的高基数相比,增速处于低位运行,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多税种呈下降趋势,耕地占用税增长较快。

1.增值税完成3138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收266万元,下降7.8%。

2.营业税完成33377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收1934万元,增长6.2%。主要是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收入入库和以前年度缓缴税款入库10009万元的因素。

3.企业所得税完成4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175万元,下降20.7%。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回暖,收入增加,拉高了同期基数。

4.个人所得税完成1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491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海东供电公司一次性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1000万元。

5.资源税完成4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75万元,下降15.3%,主要是上年同期互助金园水泥公司、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缓缴税款223万元。

6.城建税完成392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3000万元,下降43.3%。主要是受营业税下降和上年同期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2744万元,相应拉高了同期基数的影响。

7.耕地占用税完成12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1225万元,增长9.98倍。主要是本期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入库耕地占用税入库5839万元,直接带动了耕地占用税的高增长。

8.非税收入完成15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825万元,增长21.8%。其中:(1)专项收入完成46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6%,同比增收843万元,增长22.1%。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完成2454万元、1440万元。(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5.1%,同比减收799万元,下降26.5%。主要是根据省财政《转发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57号)文件通知,我市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停征了涉及我市所有项目的收费。(3)罚没收入29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3%,同比增收1731万元,增长144.3%,主要是民和发改委缴入物价罚没收入1564万元。(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3%,同比增收1915万元,增长55.3%。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038号)文件,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缴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其中:民和县入库1991万元、乐都区入库1858万元。

(三)重点专项支出增减不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以民生保障项目为主,民生支出为47.2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2%,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58300万元,同比增支53097万元,增长10.2倍;主要是海东工业园区从国开行贷款50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应拉高了增幅。

2.节能环保支出23321万元,同比增支12063万元,增长1.1倍;主要是市本级下达市发改委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20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92万元,同比增支23570万元,增长32.1%;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470万元,增支378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9069万元,增支796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351万元,增支6256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973万元,同比增支23111万元,增长31.7%;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54946万元,增支20313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79286万元,同比增支9555万元,增长13.7%。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18169万元,增支15367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育支出14304万元,同比减支27580万元,下降65.9%。主要是上年同期海东撤地设市核心区建设项目支出5亿元,抬高了基数,今年撤地设市核心区建设资金省上尚未下达。

三、下一步做好财政收支工作的建议

今年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收支执行遇到了较大困难,针对各县(区)收入呈现负增长态势,各县(区)要继续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安排部署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东财库字〔2015〕250号),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确保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平稳增长。

(一)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当前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细化分解任务,找准组织收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对上年缓交税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及时征缴入库,进一步加快收入力度。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同时,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确保上半年实现“双过半”。

(二)狠抓支出进度。按照确定的支出进度任务,抓紧上半年支出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抓住当前实施各类项目建设的大好时机,积极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分配,进一步加快拨付力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对资金文件即到即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一步提高支出进度,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对投向支持改善民生、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的资金,及时拨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对所以沉淀资金一律全部整合,安排急用项目,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盘活存量资金80%以上。

(三)加强财政监督。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今年“三江源资金检查、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和内部检查”三项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顺利完成预算收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