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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元至7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通报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07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海东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1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5.2%,超序时进度6.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19728万元,增长18.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96349万元,为预算的61.1%,增长1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6.4%。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主体税种完成58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6.1%;小税种完成38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3%;非税收收入完成29786万元,为预算的8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3.6%,同比增长54.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县(区)完成情况:平安区完成193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5.9%,同比增收2726万元,增长16.4%;循化县完成574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9.3%,同比增收1091万元,增长23.4%;乐都区完成1594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9.1%,同比增收509万元,增长3.3%;化隆县完成62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4.7%,同比减收25万元,下降0.4%;互助县完成211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4.2%,同比增收1328万元,增长6.7%;民和县完成193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同比减收2024万元,下降9.5%。市本级完成109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9.6%,同比增收1963万元,增长21.7%;工业园区完成273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同比增收14160万元,增长107.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收入完成4593万元,完成预算的40.5%,同比减收580万元,下降11.2%;地税部门征收收入91756万元,完成预算的67.8%,同比增收9756万元,增长11.9%;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29786万元,完成预算的83.9%,同比增收10552万元,增长54.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6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7.8%,较上年同期增支191851万元,增长21.3%。民生支出为92.2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4.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06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968万元,增长0.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375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支2569万元,增长12.1%;教育支出完成164298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支51667万元,增长45.9%;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130万元,下降1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完成71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298万元,增长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315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33675万元,增长3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09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6010万元,增长17.1%;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7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3956万元,增长60.2%;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完成1610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76170万元,增长89.8%;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453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2443万元,下降1.7%;交通运输支出完成54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2798万元,下降34%;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19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6896万元,增长54.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3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592万元,增长18.1%;金融支出完成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9万元,增长70.7%;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7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422万元,增长30.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53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46915万元,增长44%;其它支出完成188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53888万元,下降74.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县(区)完成情况:平安区完成895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4%,同比减支858万元,下降0.9%;民和县完成173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5%,同比增支10600万元,增长6.5%;乐都区完成155369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68%,同比增支1840万元,增长1.2%;化隆县完成1278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同比增支25146万元,增长24.5%;互助县完成1650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4%,同比增支7195万元,增长4.6%;循化县完成754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4%,同比增支8658万元,增长13%。
二、全市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各级财税部门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狠抓落实,找准收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了财政收支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多税种呈下降趋势,耕地占用税增长较快。

1.增值税完成4593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收580万元,下降11.2%。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不良,工业品产销价下跌导致增值税下降。

2.营业税完成48483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收7232万元,增长17.5%。主要受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影响,工业园区入库安置房项目营业税11000万元贡献较大。

3.企业所得税完成50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3000万元,下降37.3%。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收入增加,拉高了同期基数。

4.个人所得税完成15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348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海东供电公司一次性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1000万元。

5.资源税完成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30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 财税〔2015〕46号文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由80%调整为40%影响了资源税收入。

6.城建税完成67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295万元,下降16%。主要是受上年同期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3488万元和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下降23%,14%两方面因素导致。

7.土地使用税完成1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75万元,增长35.8%。主要是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本期缴纳251万元,青海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249万元。

8.车船税完成23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403万元,增长155%。增收原因:一是私家车辆增加,承保交强险的车辆增多,保险代收代缴情况较好;二是地税部门加强了对各委托代征单位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实现了源头控管。

9.耕地占用税完成19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7424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累计入库13522万元,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入库2300万元,海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入库507万元。

10.非税收入完成29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0552万元,增长54.9%。其中:(1)专项收入完成66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3%,同比增收1876万元,增长39%。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完成3532万元、2189万元。(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同比减收172万元,下降4.4%。主要是根据省财政《转发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57号)文件通知,我市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停征了涉及我市所有项目的收费,增幅有所降低。(3)罚没收入36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3%,同比增收1646万元,增长83.7%,主要是民和发改委缴入物价罚没收入1564万元。(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2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6.4%,同比增收6418万元,增长93.4%。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038号)文件,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缴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1606万元,其中:乐都区4505万元、平安区2058万元、互助县2552万元、民和县2491万元。

(三)重点专项支出得到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以民生保障项目为主,民生支出为92.2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4.5%,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030万元,同比增支76170万元,增长89.8%;主要是海东撤地设市核心区建设资金本15亿元。

2.节能环保支出37125万元,同比增支13956万元,增长60.2%;主要是市本级下达市发改委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20000万元。

3.教育支出164298万元,同比增支51667万元,增长45.9%;主要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中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0265万元,上年同期还未下达;职业教育增支2438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支234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3628万元,同比增支46915万元,增长44%;主要是海东工业园区棚改贷款11亿元用于安置房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59万元,同比增支33675万元,增长34.4%;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565万元,增支14440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466万元,增支2797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060万元,增支3274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829万元,同比增支16010万元,增长17.1%;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54946万元,增支1218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881,增支3065万元。

三、下一步做好财政收支工作的建议

今年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收支执行遇到了较大困难,各县(区)收入任务面临严峻考验的同时,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于创新,继续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安排部署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东财库字〔2015〕250号),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着眼下半年收支任务,扎实做好预算收支执行工作。

(一)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财税各部门要强化税源监控和收入征管,把税收任务落实到部门、企业和项目,加强征收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保证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均衡入库,要高度重视抓好当前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我市经济形势,,在巩固好目前收入增长的基础上,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同时,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省厅要求,全年预算执行率必须高于上年水平,每月的支出进度原则上高于序时进度,认真按月完成预算支出任务,坚持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98%目标。第一,切实加大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要逐步消化暂付款,尽量做到均衡支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源头控制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公开。第二,加大对全市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新农村及城镇建设,全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第三,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对所以沉淀资金一律全部整合,安排急用项目,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盘活存量资金90%以上。

(三)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规范管理,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二是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的甄别工作,为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奠定基础;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化解存量债务。

(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要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编制预算时,财力要打足,支出要体现全面性、合理性和预见性,预算没有安排的项目,不予办理支出;二是在预算执行中,确需办理追加的支出事项,必须有现实的收入来源并履行法定的预算调整程序,努力降低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的偏离度;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建立和完善可测量、可比较、可追踪的差别化预算绩效目标,发挥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努力从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发挥示范效应;五是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今年 “三江源资金检查、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和内部检查”三项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顺利完成预算收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