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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海东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东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拟订地方性统计调查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经济指标的考核监控。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审查各县和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县和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各项调查活动。
(三)负责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统一组织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社情民意、非公有制经济等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依据国家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管理各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协助管理各县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2

栏次

 

4

栏次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91.4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206.76 

一、基本支出

58

289.45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支出

36

 

人员经费

59

190.35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7

 

日常公用经费

60

99.10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二、项目支出

61

2.00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9

 

基本建设类项目

6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行政事业类项目

63

2.00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三、上缴上级支出

6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67.04 

四、经营支出

6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3

17.65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6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支出经济分类

6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69

291.45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工资福利支出

70

101.09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商品和服务支出

71

84.8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

89.27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7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赠与

7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债务利息支出

7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基本建设支出

7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其他资本性支出

77

16.28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5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78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6

 

其他支出

79

 

 

23

 

 

57

 

 

8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91.45 

本年支出合计

81

291.4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8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交纳所得税

83

 

基本支出结转

27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8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转入事业基金

85

 

经营结余

29

 

其他

86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87

 

 

31

 

基本支出结转

88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9

 

 

33

 

经营结余

90

 

总计

34

291.45 

总计

91

291.45 

表2: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91.45

289.45

2.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6.76

204.76

2.00

201

05

统计信息事务

204.76

204.76

201

05

01

行政运行

178.99

178.99

201

05

50

事业运行

25.77

25.77

201

32

组织事务

2.00

2.00

201

32

01

行政运行

2.00

2.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04

67.04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5.78

45.78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5.78

45.78

208

08

抚恤

21.26

21.26

208

08

01

死亡抚恤

21.26

21.2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65

17.65

210

05

医疗保障

17.65

17.65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14.72

14.72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2.93

2.93

第三部分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291.45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减少8.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没有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收入款项。其中:

(一)收入总计291.4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1.45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291.4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76万元,主要用于海东市统计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4万元,主要用于海东市统计局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类) 支出17.65万元,主要用于海东市统计局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 关于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海东市统计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4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4年决算数比2013年减少8.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没有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款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海东市统计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76万元,占7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4万元,占23%;医疗卫生(类)支出17.65万元,占6.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