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 你单位报送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悉,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三条、《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海东市部门决算编制和批复办法》(东财库字【2014】223号),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各级单位年末核定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18人,其他人员1人。 (二)收支情况 经核实,你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17.91万元,本年收入1495.48万元,本年支出1961.28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52.11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64.78万元,本年收入1482.04万元,本年支出1914.57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32.2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3.13万元,本年收入13.44万元,本年支出46.7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19.86万元。 (三)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2014年底,你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达5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19.86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上级拨入散装水泥工作经费、保障性互访工作经费、利息收入等尚未支付完毕。项目支出结余结转32.25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通过收支两条线返还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于购置人防警报器材及安装等费用,以及尚未支付的工程保证金。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4年度基本完成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付,资金结存量不大。 (五)单位暂存暂付情况 2014年底,你单位暂存款(应付款项)为375.25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编制费50万元,应付青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0.67万元,应付廉租住房资金12.10万元,应付海东城镇投资开发公司借款300万元,应付海东建筑业协会、质量检测站代办手续费12.48万元。暂付款(应收款项)为300.70万元,其中:预付中国建筑设计院300万元规划编制费,应收司机备用金0.7万元。 (六)资产负债情况 2014年末,你单位总资产为632.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7.36万元,固定资产205.18万元。总负债375.25万元,其中:应付账款375.25万元;净资产257.29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4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05.18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净增55.44万元,其中:当年实际增加64.96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人防警报设备等。当年实际减少9.52万元,主要是报废一批固定资产。 (八)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2014年末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在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共3个(详情见附表)。 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银行账户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2014年12月28日余额 | 1 | 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基本户) | 105002055259 |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 | 1230290.26 | 2 | 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零余额) | 105002055260 |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 | 0.00 | 3 | 海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户) | 105002055124 | 中国银行海东分行 | 0.00 | 4 | | | | |
二、对单位财务工作的整体评价 财务人员做到了及时报账、记账、结账等工作。按时编制、上报、审核决算报表。在编制决算过程中经济分类较多不能具体分类,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用途,影响了编报要求,在今后工作过程中要加强业务学习,加以改进。 三、存在的问题 你单位形成往来款项较多,没有及时清理,合理控制“三公”经费,将结转结余资金形成有效合理支出,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较低,应该加强业务学习及岗位技能培训。 四、整改意见 (一)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青财预字【2012】2319号)等相关规定,核定你单位项目支出结余结转资金32.25万元,其中:项目净结余资金32.25万元,一年以上结转资金32.25万元;基本支出结余19.85万元。以上结余结转资金限于2015年12月底前上缴市级财政国库。 (二)规范核算往来款项。根据《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青财行字【2013】2267号)的规定,你单位往来款项科目余额较大,当年未及时清理,应加重视对往来账目清理工作,加强对往来账目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 附件1:XXX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附件2:XXX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批复表 附件3:XXX单位往来款项情况批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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