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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对海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11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悉,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三条、《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海东市部门决算编制和批复办法》(东财库字【2014】457号)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一个。单位年末核定编制人数 26人,实有人数 24人,其中:在职人员 24人(行政人员 23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事业人员 1 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11 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另外见习生 0人。

(二)收支情况

经核实,你单位上年收入563.59万元,支出444.52 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 119.07万元。本年收入 476.12 万元,本年支出 432.13 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 43.99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0 万元,本年收入 87.47 万元,本年支出 12.39 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 75.08 万元。

(三)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2015年底,你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43.99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余结转 43.99 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没有及时盘活结余资金

(四)单位暂存暂付情况

2015年底,你单位暂存款(应付款项)为0万元。

五)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末,你单位总资产为 563.6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48.68万元,固定资产415.00 万元,总负债 29.61 万元,净资产 534.08 万元。

(六)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末,固定资产总额 4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净增 0万元,其中:当年实际增加 0万元。

(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5年,你单位应缴非税收入 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专户8万元。

(八)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2015年末,在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共 2个(详情见附表)。

海东市质量监督局单位银行账户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2015年12月28日余额

1

 零余额

105031760540

中行海东分行

3

基本户

工行海东分行

1034745.74

二、对单位财务工作的整体评价

2015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做到了重大经济事项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财务管理方面,坚持原始单据的报销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确保财务运行做到规范、透明、严格。

在财务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会工作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服从组织安排,努力钻研业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合理合法处理好一切财会业务工作。

能够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符合要求,科目设置准确、账目清楚,会计报表准确及时、完整。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财务日常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会计制度办理。

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撰写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的收支活动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1、2015年底累计结转结余资金 43.99 万元,没有及时盘活结余资金。

四、整改意见

(一)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青财预字【2012】2319号)等相关规定,核定你单位基本支出结余43.99万元,以上结余结转资金限于2016年12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强化对结转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结转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提高部门领导、财务人员对结转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从而促进结转资金管理的不断规范。

附件1:海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附件2:海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批复表

附件3:海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往来款项情况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