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处理上级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各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市长公开电话的有关事宜。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八)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
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口岸管理、政府法制、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协同市委办公室管理市信访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1个。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60名,其中行政编制49名,事业编制11人。目前在职人员为60名。2015年11月,通过海东市面向全省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办公室考录了两名本科学历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在职人员增加为62名。退休人员38人。
第二部分
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920.47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加47.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其中:
(一)收入总计2431.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23.35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107.73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264.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881.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9.0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20.24万元,主要用于海东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在中央电视台宣传海东市的宣传广告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5、医疗卫生(类) 支出115.5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室职工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结转下年39.0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关于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88.1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市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5.78万元,占74.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9万元,占9.7%;教育(类)支出20.24万元,占0.7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01万元,占2.2%;医疗卫生(类)支出115.59万元,占4.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万元,占7.7%;其他支出10万元,占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1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34.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4.64万元、津贴补贴331.4万元、奖金185.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5.65万元、伙食补助费1.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5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02万元。其中:退休费221.02万元、抚恤金25.11万元、生活补助17.82万元、住房公积金57.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64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94.3万元。其中:办公费150.23万元、印刷费60.48万元、手续费0.0632万元、水费13.57万元、电费22.77万元、邮电费20.84万元、取暖费92.34万元、物业管理费0.0623万元、差旅费30.51万元、维修(护)费164.51万元、租赁费134.25万元、会议费7.77万元、培训费17.28万元、公务接待费14.54万元、劳务费163.17万元、委托业务费3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9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7.9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7.0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6万元,完成预算的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12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预算75.7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12万元,占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4万元,占75.7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7.1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5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54万元,接待168批次,1527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1.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6.52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压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