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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东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通报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30日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海东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委一届二次全会、市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稳步有序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圆满完成了全年收支目标任务,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列全省第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列全省第一。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2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7%,较上年增收3.59亿元,增长26.2%,增幅超年度目标任务8.2个百分点,省下达任务10.2个百分点。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构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4.09亿元,为预算的104%,增长24.5%,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6%。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主体税种完成9.3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3.8%;小税种完成4.79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7.8%;非税收收入完成3.17亿元,为预算的122.7%,同比增长34.3%,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18.4%。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县(区)完成情况:县(区)级共完成1365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4.7%,同比增收19714万元,增长16.9%。其中:平安县完成259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0.8%,同比增收8733万元,增长50.7%;循化县完成977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9.3%,同比增收3024万元,增长44.8%;化隆县完成111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8%,同比增收1462万元,增长15.1%;互助县完成33847万元, 为年度预算的101.4%,同比增收5066万元,增长17.6%;乐都区完成23448万元, 为年度预算的100.4%,同比减收419万元,下降1.8%;民和县完成3233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4%,同比增收1848万元,增长6.1%。市本级完成2058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8.9%,同比增收13266万元,增长181.3%;工业园区完成155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6%;同比增收2895万元,增长22.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收入完成10135万元,完成预算的63.5%,同比增收1485万元,增长17.2%;地税部门征收收入1307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同比增收26284万元,增长25.2%;财政部门征收收入31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2.7%,同比增收8106万元,增长34.3%。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较上年增支42.7亿元,增长31%。2014年全市积极落实民生政策相关配套资金,支持教育、社保、医药改革、文化惠民,推动新型城镇化、农业和农村发展,确保了民生法定支出,达到140.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超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48241万元,同比增支68356万元,增长3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40265万元,同比增支3914万元,增长10.8%;教育支出完成276336万元, 同比增支61834万元,增长28.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649万元,同比减支1014万元,下降17.9%;文化体育传媒支出完成18796万元,同比增支1061万元,增长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94371万元,同比增支18745万元,增长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54500万元,同比增支26877万元,增长21.1%;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1775万元,同比增支11058万元,增长15.6%;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完成198105万元,同比增支71170万元,增长56.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28752万元,同比增支35066万元,增长11.9%;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1166万元,同比减支246万元,下降2.2%;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14042万元,同比减支21324万元,下降60.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1796万元,同比减支2168万元,下降15.5%;金融支出完成147万元,同比减支18万元,下降10.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5801万元,同比增支2642万元,增长83.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9116万元,同比增支72152万元,增长153.6%;其它支出完成93792万元,同比增支78542万元,增长515%。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区)县完成情况:互助县完成321724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支55704万元,增长20.9%;乐都区完成27769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支50105万元,增长22%;循化县完成1544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同比增支31210万元,增长25.3%;化隆县完成2044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支41393万元,增长25.4%;平安县完成1718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支36753万元,增长27.2%;民和县完成3038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支55177万元,增长22.2%。市本级完成2763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同比增支99585万元,增长56.3%;工业园区完成921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支56970万元,增长161.8%。   二、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突破。2014年,海东市各级财税部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税源变化情况,积极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挖掘增收潜力,拓宽抓收入的领域,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保持财政收入全额入库。2014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17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主体税种继续增长。  1.增值税收入10135万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63.5%,同比增收1485万元,增长17.2%。从增值税大类行业入库情况看,主要是有色金属产品镍冶炼行业、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碳化硅磨料、黑色金属硅铁行业、海东烟草公司征收收入等因素同比增收。   2.营业税收入70207万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33.7%,同比增收20943万元,增长42.5%,。一是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等为主体的税收继续保持增长,占营业税比重的92%;二是地税部门加强以前年度税款征缴力度,缓缴税款入库10716万元。  3.企业所得税收入126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同比增收1194万元,增长10.5%。主要受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的影响,四个行业分别入库3959万元、5309万元、1095万元、1246万元。分企业情况来看主要是青乐化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入库433万元、祁连山水泥公司入库695万元、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入库2358万元、循化谢坑铜金矿入库1246万元。  4.个人所得税收入31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同比增收150万元,增长4.9%。主要是今年通过强化对企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扣缴力度致使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入库较上年同期增长2408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17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3.3%,同比增收6497万元,增长123.6%。主要是以前年度缓缴税款入库3505万元和营业税增长的影响。  6.土地增值税收入32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8.3%,同比增收1443万元,增长80.9%。主要是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政策并聘用专业中介机构开展汇算清缴工作。清缴以前年度税款入库355万元。   7.非税收入31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7%,同比增收8106万元,增长34.3%。其中:(1)专项收入完成76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8%,同比增收2104万元,增长38.1%。主要是随着正税征收增加而随之增加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6594万元。(2)罚没收入35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同比增收988万元,增长38.3%。主要是各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和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全部直缴国库。(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1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7.3%,同比增收2877万元,增长55%。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038号)文件,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缴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主要是民和县入库2804万元、乐都区入库2497万元。(4)其他收入67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51.3%,同比增收5469万元,增长420%。主要是省烟草公司捐赠的海东文化传媒大厦建设资金4000万元。(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3%,同比减收3332万元,下降37.1%。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精神,清理和取消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三)重点民生支出继续保持增长。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5%以上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管理,切实落实民生政策相关配套资金,支持教育、社保、医药改革、文化惠民,推动新型城镇化、农业和农村发展,确保了民生法定支出,确保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支出。2014年,全市民生支出达140.6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超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  1.住房保障支出119116万元,同比增支72152万元,增长153.6%。主要是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款55424万元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363万元。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8105万元,同比增支71170万元,增长56.1%。主要是海东撤地设市核心区建设项目资金15亿元。  3.教育支出276336万元,同比增支61834万元,增长28.8%;主要是普通教育科目增支54841万元。其中,薄弱学校改造资金4034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00万元, 同比增支26877万元,增长21.1%。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和综合医院支出增支8740万元、3681万元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增支3583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81775万元,同比增支11058万元,增长15.6%;主要污染防治水体、天然林保护支出、污染减排专项支出增支3951万元、3457万元、1849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328752万元,同比增支35066万元,增长11.9%;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支出增支9105万元、17916万元、565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71万元, 同比增支18745万元,增长10.7%。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增支6498万元、7835万元。  三、2015年加强收支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研究分析税收形势,明确收入预算目标,协调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应收的财政收入,严格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减征缓征、免征预算收入。强化非税收入收缴预算管理,实现应收尽收。  (二)加强资金调度工作,确保财政支出预算的顺利执行。 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及时向省厅反映情况,力争资金得到及时拨付;二是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理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支出和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采取有效办法,确保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保证2015年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8%以上。三是及时审核拨付财政资金。定期做好国库资金的测算和正常、有序调度,保证用款单位及时用款,确保重点项目资金的支出需要,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四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通过功能分类反映支出方向、经济性质分类反映支出用途,从而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支出,便于审查和监督。  (三)进一步做好国库制度改革和基础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提高财政直接支付率;二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落实执行动态监控分析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的预警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公务改革,督促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公务支出强制结算等各项制度,继续协调公务卡代理银行加大PQS终端设备投放量;四是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组织配合工作,扩大纳税人电子缴库范围,实现财政、国税、地税、银行的信息共享;五是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存量资金主要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减少沉淀,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