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悉,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三条、《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海东市部门决算编制和批复办法》(东财库字【2014】223号),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各级单位年末核定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行政人员6人,工勤1人,编外供养1人,政府雇员2人,公益性岗位1人),离退休7人。 (二)收支情况 经核实,你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本年收入182.45万元,本年支出182.45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三)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2015年底,你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达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0万元。 (四)单位暂存暂付情况 2015年底,你单位暂存款(应付款项)为0万元。 (六)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末,你单位总资产为28.44万元,其中:净资产28.44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8.44万元,与上一年相比净增2.61万元,其中实际增加2.61万元,主要是购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 (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2015年海东市机关工委预算在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共1个(详情见附表)。 海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银行账户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2015年12月28日余额 | 1 | 海东市机关工委 | 零余额 | 中国银行 | 0 | 2 | | | | |
二、对单位财务工作的整体评价 在财务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会工作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服从组织安排,努力钻研业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合理合法处理好一切财会业务工作。 能够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符合要求,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会计报表准确及时、完整。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财务日常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会计制度办理。 为进一步加强工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资金管理,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秉公办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按工作需要计划开支,开支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都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全局意识,自觉坚持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服从财务管理;本着保证工作,厉行节约,构建和谐的原则,用好管好工委各项经费。 三、整改意见 (一)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青财预字【2012】2319号)等相关规定,核定你单位结余结转资金为零万元。 (二)规范核算往来款项。根据《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暂付款等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青财行字【2013】2267号)的规定,核定你单位无往来款项。 附件:1.海东市机关工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2.海东市机关工委结余结转资金情况批复表 3.海东市机关工委往来款项情况批复表 部门决算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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