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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2015年度林业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实施林业和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及退耕还林工作。

(三)承担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及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和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六)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

(七)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八)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园林绿化的科技进步、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工作。

(九)监督管理各级林业种苗基地建设。

(十)组织、协调、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免疫工作。

(十二)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和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各级单位年末核定编制人42人,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行政人员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4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海东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东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东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我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319万元,本年收入11662万元,本年支出10243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17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5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16万元,本年收入9302万元,本年支出780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1717万元。

  (二)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2015年底,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达1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结转179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年度为两年。项目支出结余结转1538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一是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的高速公路林带省交通厅应拨的款项未到位;二是南北山指挥部下拨的绿化资金实施年度为三年,工程实施年度(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三是省财政下拨的森林执法车辆购置未执行。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林业局实施的主要项目为高速公路绿化带项目和南北山绿化工程平安县边家滩造林,高速公路绿化带项目进度已完成100%,项目进入管护期,计划2016年验收。南北山绿化工程平安县边家滩造林项目进度达到85%,该项目实施两年,在此类项目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单位暂存暂付情况

2014年底,单位暂存款(应付款项)为171万元,其中:1、应付市发改委项目前期费资金100万元,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应与及时归还;2、应付职工薪酬46万元;3、各县区光纤租赁费25万元。暂付款(应收款项)为611万元,其中:应收 1、预付执法车辆购置15万元;2、高速公路绿化带项目款486万元;3、南北山指挥部预借前期费100万元;4、职工出国培训暂借款10万元。

  (五)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末,单位总资产为27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9万元,固定资产862万元,总负债171万元,净资产2600万元。     

  (六)固定资产情况

2015年末,固定资产总额862万元,本年度未增加固定资产金额。 

  (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5年,我单位应缴非税收入45万元,其中:上缴国库45万元,。已缴非税收入45万元,其中:上缴国库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为31.9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18万元,占9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5.6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0.1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增加1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5年度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方面监督检查、验收活动,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