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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东市扶贫开发局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区扶贫开发规划,研究提出扶贫开发有关配套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扶贫开发规划的实施。                   

计划的组织开展对贫困乡、村干部和技术骨干的培训。承担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和扶贫项目推荐工作,负责全区扶贫项目、经济开发项目的交流与合作;指导评估各县贫困村脱贫认定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3人,其他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海东市扶贫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东市扶贫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东市扶贫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海东市2015年度收支总决算288.17万元,比2014年收支总决算增(减)4059.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拨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00万元。

(一)收入总计288.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8.17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1、上年结转和结余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85.0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 285.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医疗卫生15.0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万元9.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转下年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关于海东扶贫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5.0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8.9%。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219.04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海东财政拨付给我局40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我局按要求当月拨付给海东农牧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8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万元,占10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75万元,占100%;医疗卫生(类)支出15.05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0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8.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72万元、津贴补贴52.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9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5万元。其中:退休费21.08万元、抚恤金0.41万元、住房公积金9.75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万元。其中:办公费12.35万元、印刷费16.72万元、手续费0.019万元、电费0.76万元、取暖费4.06万元、差旅费5.55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2万元、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劳务费25.63万元、委托业务费2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7.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28万元。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3万元,占9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3万元,接待21批次,254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基本一样,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和上年一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扶贫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