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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举报案件办理程序及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12月19日
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举报案件:登记、审查、呈批、办理或交由下级办理,反馈办结情况。价格主管部门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文明礼貌,接受监督。不依法履行职责、推诿拖延的,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报批评;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以及态度恶劣,产生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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