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2008年上半年,坚持重在调解、教育的原则,力争使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了解有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共为劳动者追回经济补偿金、工商保险金等15万元,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劳动争议结案率高。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件,结案10件,结案率达100%。
二是劳动工资争议比重低。上半年受理的10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合同案件占4件,占案件总数的40%;社会保险案件6件,占案件总数的60%;无劳动工资案件发生。
三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少。上半年未出现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
电传:行署办。
送:县级有关领导,县委宣传中心。
编校:甘万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