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2020年2月13日四人从山东返回乐都,2月14日开始居家隔离14天(村里却强行要求隔离20天),根据2月19日青海省颁布的《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要求,非重点疫区只隔离7天,咨询一下我们居家隔离应该到几号,海东市疫情咨询电话又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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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疫情期间返青人员居家隔离时间要求”的问题已收悉。经乐都区人民政府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2020年2月13日,周国慧、赵秀梅、张亮、同来德4人自驾车返回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河西村,2月14日开始居家隔离,根据东冠防指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对1月20日以后从全国11个重点疫区返海东人员必须进行14天以上居家隔离,根据文件规定山东包括在全国11个重点疫区内,周国慧等4人必须居家隔离14天以上。截止2月27日,4人隔离期已满,已出具解除居家留观证明。 感谢您对海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的关注和支持!承办单位:乐都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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